Post by 51741;2199679
我的理解是:IT-95R 只是针对 Foreign exchange gains and losses 而言。
以前用加币换了美元在银行放了定期,现在到期了可以把它换回加币,换汇所造成的亏损或赢利是否要报税?
在这个问题中, 不存在 capital gain or loss,只有 Foreign exchange gains and losses。是按存款本金因换汇产生的盈或亏超过$200的数额来申报,而不是按盈或亏的50%来申报。
而这前题是:你必须是在存美金定期之前是以加币兑换的,那么当你在到期后再换成加币。
但是从国内带过来的美金,用什么样的理由来申报换汇的盈或亏?
在国内以人民币换美金时,还不是加国居民,加政府怎么会管你换汇的盈或亏?专业人士就能帮着申报这样的换汇亏损? 不可能吧?
Post by Montreanr;2200339
道理是这样的:
1,当你用10,000美金来投资,或买GIC,此时汇率是1.5:1,这就意味着你投入的是15,000加币;
2,两年后,你取出,或卖掉你的投资,12,000美金,其中2,000美金是利息,你报税时按利息报,这时也许年均汇率为1.3;而取出时的汇率为1.1。
3,你的所得为13,200加币,ABC为17,600加币,capital loss为4,400加币,去掉200,为4,200加币,net capital loss为2,100加币。
以上是我的理解,不一定正确。但我也不想就此问题再讨论。
Post by Zaodian;2224439
哪位能帮助解释一下,ABC是什么,ABC为17,600加币是怎样计算来的?
Post by Baisir;2228897
我能凑出这个数字;但不懂你们讲什么
17600 = 15000(本金) + 2000*1.3(利息)
Post by 51741;2230248
2007年11月7日的汇率:1CAD=1.08USD,GIC一年的率是3%,那么到2008年11月7日到期时,连本带利则是:
10,000CAD x 1.08 = 10,800USD x 1.03% = 11,124USD
如果到期时,继续存美金 GIC,那么报税时只需报 10,800USD 产生的利息:324USD。不必理会因兑换率的变化而对本金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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