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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谁是车祸的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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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3-15 2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故事发生在多伦多)

谁是车祸的肇事者?
● 南 茜

我不是肇事者
双方离开现场时,仔细检查了车辆,并未发现任何损伤。”——Wendy

  Wendy向我诉说了她经历的车祸经历。

  去年12月底,当Wendy驾车经过Fairview Mall时,她的一个右转的动作使她所驾驶的车碰到了前面一辆的右后保险杠。不巧,对方的驾车者也是个女性华裔。

  双方下车后,仔细检查了被碰的车辆,并未发现任何损伤,便互相交换了信息。Wendy处于向对方负责的心理,提出要为对方洗车,费用由Wendy支付。对方在没有发现任何擦伤及损伤的情况下,认为没有必要,便拒绝了。

  过了两天,一位自称是对方驾车者的丈夫打电话来,说Wendy当时将他太太驾驶的车碰坏,要求Wendy支付其$575元的修理费。Wendy向对方强调,车子在双方离开现场时根本没有损坏,且事故发生在两天前,哪里来的这笔损失?因此拒绝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对方提出要联系保险公司。Wendy认为事实就是事实,不是我造成的损失凭什么要我赔偿?保险公司会对此作出公正的判决的。

  令Wendy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后,她收到了保险公司Moleshe Monex的一封信,告诉她对方的保险公司曾与Monex联系,说Wendy有可能要对对方所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负责,并要Wendy填写事故报告单。

  Wendy按照实情,将整个过程经过填写了事故报告,并承认其驾驶车辆的左前保险杠碰到了对方车辆的右后保险杠。但Wendy在报告中强调,在双方离开现场前,仔细检查了对方车辆状况,没有发现任何损伤。

  几天后,Wendy收到Monnex的另一封来信并通知她:经过调查确认,Wendy要对对方车子造成的损失100%负责。

  Wendy向我陈述整个事件经过时,她对事件的意外发展和处理方式表现出明显的困惑和不满。困惑的是明明在离开现场前经过对车子仔细检查,没发现任何损伤,为什么对方会突然联系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满的是,保险公司凭什么得出结论,这笔所谓的损伤就是由我造成的?

  按照Wendy的思维逻辑推展,由于对方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天后才与Wendy联系,且双方离开现场时仔细检查了车子,没有任何损伤,因此并不排除对方车子的损伤是另外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的,与Wendy无关。如此说来,保险公司做了什么调查?他们有什么证据排除对方车子的损伤并非由另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可能性?

证据确凿
只根据Wendy本人在其事故报告单中所述,保险公司就可明确得出结论,Wendy要对这场事故负100%的责任

  Meloche Monnex的技术分析专家Lawrence Whiteman指出,Monnex的这一决定时非常明确。Wendy在其填写的事故报告单中指出,她于去年年底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而这场事故是由她驾驶的车碰了前面一辆车造成的。保险公司如何确定事故责任虽有特定的法规和条例,但就根据Wendy本人在其事故报告单中所述,保险公司就可明确得出结论,Wendy要对这场事故负100%的责任。

  虽然Wendy承认她的车子碰了对方的车,但她否认这一事故造成对方所申报的那么严重的损失。我向Whiteman强调,Wendy认为对方车辆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另一起事故造成的,与Wendy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继Wendy那场交通事故后,对方车辆有可能又发生了另外一起事故,造成对方保险公司申报的"所谓"损失。

  Whiteman解释说,确认谁对事故负责,与事故造成多大损失没有任何关系。不管事故造成的损失是1块钱还是100万,这与确认谁造成的损失完全不相干。

  Whiteman说,至于对方是否在这场事故后又发生了另外一起事故而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失,这是由对方保险公司负责调查的范围。对方保险公司的申报的损失是否合理,与确定事故责任者无关。如果Wendy对此有疑问,或对这一决定不满,可进一步投诉于Monnex的Regulatory Affairs Liaison Officer。 Whiteman先生并向我提供了Mr. Sid Nigntingale先生的联系电话.

无力反证
Wendy说,出事当时没有任何目击者。她在交换信息前也没有要求对方留下书面认可

  Nightingale先生说,这起事故是由对方保险公司申报的。Monnex收到申报后,Wendy通过事故报告单承认自己碰了对方车辆的保险杠,其部位与对方保险公司申报的损坏部位相吻合。据此他就可以判定对方申报的损失就是Wendy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除非另有证据表明损伤由是另一起事故造成的…… 但根据目前所收集的资料,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让他作出这样的判断。

  我向Wendy询问,在双方离开现场前,有没有其它目击者可以证实对方车辆的确没有损伤?

  在对方口头认可没有损伤时,Wendy有没有留下对方的书面认可?

  Wendy说,出事当时没有任何目击者。她在交换信息前也没有要求对方留下书面认可。Wendy问我,如果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认可,对方不肯,再发生争执怎么办?

  那Wendy的另一个选择就是叫警察了。最起码,警察可以是这场交通事故最好的目击者。

  试想,如果Wendy能提出对方车辆没有任何损伤的证据,对方也就不会申报其保险公司了。

  Mr. Nightingale还告诉我,由于Wendy被确认要对这起交通事故负责,它会影响到对其驾驶技术的评级,因此在她更新其保险合同时,保险费也会上涨。

  事实上,确认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与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完全无关的两个概念。Wendy说,她从这场事故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如果再发生类似事故,她的处理方法会全不同了。
2#
发表于 2005-3-19 00:46 | 只看该作者
好,有经验的意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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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3-23 14:18 | 只看该作者
可关键是怎么做呢?填联合事故单,还是叫警察?


Post by longueuilkey
好,有经验的意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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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3-25 07:49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加拿大可以这样来索赔!……可惜这里没有出名的华捕及华人大律师,以后一旦遇上点什么,就只能孤零零站在墙角任由洋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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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3-27 14:32 | 只看该作者
运气这么差?我在刚开车时,在高速上塞车,把两个鬼妹车的屁股顶了一下。两人下来看了一眼,没毛病,就走了,我只是道歉不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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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3-31 19:5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Meng
运气这么差?我在刚开车时,在高速上塞车,把两个鬼妹车的屁股顶了一下。两人下来看了一眼,没毛病,就走了,我只是道歉不已。:p

Never apology when you have an accident, You have is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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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5-10-27 11:33 | 只看该作者

call 911

Call police. Don't move the cars and wait there until police officers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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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5-10-27 16:33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说说我问到的情况,本人在购买车保险之前做了大量的询问工作,包括dealer,保险公司。西人朋友,银行相关专业人士。对于以上问题,有个大概的处理办法。

如果你开车碰到了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任何人身损害或者昏迷,马上call 911,即使对方表示不需要,但你本人发现你自己或者对方有出血的情况,也一定要call 911.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管是谁的责任,先不要挪动双方的车辆,下车添写联合事故报告单,报告单肯定是一式二份,事故双方都要签字。同时非常重要,一定找第三者做证人,一般老外看到的,都愿意帮忙,在联合事故报告单上,一定是有证人需要填写的部分。至于报告单怎么填我就不多说了,那个单子上有详细的说明。建议大家现在就仔细看一下。
如果双方对事故的描写有争议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填写联合事故报告单,或者没有第三人做证的情况下,立刻call警察。等警察来了后处理纠纷。至于以后的是,警察会处理一切。
联合事故单双方和证人都签好字后,马上联系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详细说明你遇到了什么情况,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报告单已经填好等等。
至于事后是不是你的责任,你做不做claim,那是另外的问题,任何情况下,联合事故单一定要填写,就算是对方100%责任或者你不做任何的claim,也一定要填写,同时,也一定要联系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如果你不打算claim,明确表明你不做claim给你的保险公司,这样做有2个目的,一,防止以后另外一方事后算账,说你怎么怎么我的车了,到时候,不光对你自己不利,你的保险公司也会认为你试图隐藏一些事情。二,你宣称你不做claim,对你以后的保险费,不会有任何的影响。同时也就提醒了你的保险公司,这个事情发生了,间接的也会让保险公司成为你的证人,当然这是以后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确情况下,这个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至于你要做claim,那是另外一会事,我就不说了,于事故处理无关。

希望,能管用,欢迎继续讨论,肯定有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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