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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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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0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和我老公恋爱3年,结婚2年。我是他担保到montreal来的。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大家都想结束这段婚姻。我自愿放弃财产和其他东西的分割。但是他提出,离婚后我必须回国去。理由是我是他担保来的,如果我呆在这里念书什么的,我借得钱政府会找他还。但是国内的工作已经辞掉了。回去也没有什么选择。想呆在这里念念书什么的。请教各位大侠,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不用担心我借得钱,政府不会让他还呢?我借得钱当然应该我自己还。就算不是夫妻,希望还是朋友。大家都不容易。
2#
发表于 2006-4-30 07:59 | 只看该作者

办个正式经济关系手续

离婚时办个正式解除经济关系的手续应该没问题了。申明以后你的一切经济问题都与他无关就行了吧。最好去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他要你必须回国应该是没道理也没有法律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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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4-30 08:3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毛毛虫1234
我和我老公恋爱3年,结婚2年。我是他担保到montreal来的。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大家都想结束这段婚姻。我自愿放弃财产和其他东西的分割。但是他提出,离婚后我必须回国去。理由是我是他担保来的,如果我呆在这里念书什么的,我借得钱政府会找他还。但是国内的工作已经辞掉了。回去也没有什么选择。想呆在这里念念书什么的。请教各位大侠,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不用担心我借得钱,政府不会让他还呢?我借得钱当然应该我自己还。就算不是夫妻,希望还是朋友。大家都不容易。
你老公是个实在人,其实,就算你回国,你老公也不应当就放心了,过几天你再回来,他没有权利干涉你,你上学借钱政府照样找他还,不是应该不应该的事,是客观存在的,你是担保来的,政府一些福利你得不到,必须得他出,就算你不想用他还钱,但也由不得你。

非要结束这段婚姻不可吗?那你就得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或者另找一个依靠,没有别的办法,要知道,一个正派男人生活直接的花费不是很多,吃穿住行用不了几个钱,大头的钱都在婚姻方面,要他负担一个与自己不再相干的人,让他负担一个朋友,恐怕他承受不起。

从你问话的字里行间,看出你们两个都是本份人,所以说话直接了些,请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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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4-30 09:48 | 只看该作者
世事洞明皆学问,mmisland说得好。

提醒一句,男孩担保女孩来,男孩付出极多,希望男孩别贪图财色,人财两空之时,手尾无穷,悔之晚矣。

离婚还是好的,有些阴毒的女人略施小计,还可以直接侵吞男方的财产。譬如说,首先殴打男的,男的一还手,女的马上报警,然后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好了,男的不要说财产了,连自己的屋子都进不了,嘿嘿。

女的有足够的时间转移、变卖财产。而且,法律依然不变,女方的福利一直由男方负责(而不是政府)。

所以老金一直主张,男的应该和女的一起回中国离婚,然后把女的枫叶卡当面销毁,这样才一了百了。自己造出来的孽,还是得自己清。

请神容易送神难,婚姻不是儿戏,请男方三思。

至于女方,加拿大百般呵护,不用玩什么深沉、玩什麽烦恼啦--男方的命运掌握在你手里,要杀要宰,你看自己心情办事就是了。


Post by mmisland
你……,请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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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enfous2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06-4-30 14: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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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4-30 22:13 | 只看该作者
道义上支持甲方,肉体上支持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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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4-30 22:19 | 只看该作者
这位mm,如果你不想回国,就没必要回国,你不欠他什么。财产分割上道义上讲,是他的钱也没有必要占他的便宜,是你的钱也没有必要留给他。他签署担保协议的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承诺,没有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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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5-1 23:02 | 只看该作者

看人品拉

本来人家担保你来是帮到你的。自觉点呢就自己努力点养活自己,加拿大这个地方真地是饿不死人的。
不过男的也不要怕,一个穷光蛋的话是榨不出油的,
有钱的可以想办法财产转移再加告对方当初结婚动机不良。但是有钱的绝对是掉一层皮的。
难怪有点家产的都不太敢结婚。
这个世界总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没有感情何必结婚呢,真是有感情即使结束了又怎么舍得伤害对方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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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5-2 03:1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鬼鬼见愁愁
道义上支持甲方,肉体上支持乙方……

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在CA离婚这么麻烦.........怪不得蓝的都琢磨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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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5-2 08:20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毛毛虫1234
我和我老公恋爱3年,结婚2年。我是他担保到montreal来的。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大家都想结束这段婚姻。我自愿放弃财产和其他东西的分割。但是他提出,离婚后我必须回国去。理由是我是他担保来的,如果我呆在这里念书什么的,我借得钱政府会找他还。但是国内的工作已经辞掉了。回去也没有什么选择。想呆在这里念念书什么的。请教各位大侠,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不用担心我借得钱,政府不会让他还呢?我借得钱当然应该我自己还。就算不是夫妻,希望还是朋友。大家都不容易。


不管怎样,毕竟有过一段情谊,又是出门在外,还是能帮则帮,不要结冤拆台。公平点讲,虽然当初他担保了你,你还是应该自食其力,可能要稍微辛苦清贫一点,但是养活自己肯定是没有问题。你也用不着回国,可以去这里的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在格式条款上附加一条,离婚以后,你自愿放弃他的一切担保,你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都是由你本人承担,跟他没有关系就可以了。从道义上讲,假如你真是一时遇有难处,他还是应该帮你一下。如果分手不可避免,自尊而有情有意还是尽量要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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