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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属于欲,并不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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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0-17 1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黄念祖:“爱情属于欲,并不神圣” [ 作者:黄念祖/见护法师 来自:本站原创或来自网络 点击数:525 文章录入:lotus2
人生三大问题里,有个婚姻问题。外国人往往颂扬爱情,把爱情看得很神圣。其实说穿了之后,爱情属于欲,并不神圣。爱是爱欲,情是情欲,总之和欲紧密相连。欲是人与动物都有的,主要两种:食欲、色欲。吃东西,什么叫好吃?是在食欲的支配之下。所以,“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心不在这个上头的时候,吃东西也不知道什么味儿。这个味儿哪去了?因为没有食欲呀!自然不觉得有味儿了。“子在齐闻韶”,孔子在齐国听到了演奏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在三个月里头,吃肉不知道肉什么味儿。亡室萧秾华在重庆的时候,我的朋友齐居士告诉她,吃肉时用观想的法子,观想肉变成一朵莲花,然后咽下去,她按这法子,试了一阵之后说:“我吃的肉一点味也没有了。”可见味儿是由于你的食欲所产生的。所以,你的心不在这上头,就没有味儿了。外国人很明白这个道理,请客宴会,总要自夸,今天,菜如何珍贵讲究,厨师多么高明难得,夸耀一番,引起大家的食欲。主人要自己介绍、宣扬,引起大家食欲,让宾客觉得好吃。爱情不离色欲,色欲也是如此,都是从欲上出发,并不神圣。《楞严经》就说:“汝爱我心”,你爱我思慕之心,“我怜汝色”,我就喜欢你漂亮的容色,“以是因缘”,就是因为这个因缘,经百千劫,彼此就互相缠缚。你喜欢我的心,我喜欢你的容色,互相爱恋,常在缠缚。这种情,是以欲为本,互相捆绑起来。当然在家就有夫妇之道,这也是人生的一个因缘,大家也应该随缘。



  从情苦中了悟无常

作者:见护法师开示 庄雅…

  《四十二章经》云:
  “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火之患。”
  “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

  亘古以来,飞蛾在灯下重复一次又一次浴火的生命追寻;而万物之灵的人类呢?也在滚滚红尘中,寻寻又觅觅,实现一次又一次美好却又幻灭的爱情游戏。

  《四十二章经》云:“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火之患。”“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

  情爱之于人,有时和飞蛾扑火的情境十分相似。当飞蛾看到灯火,在渴望光明和温暖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它致命的吸引力。而执著情爱的人们呢?也常迷失于热恋的激情中,无法保持理性和清醒,于是,种种的烦恼、忧愁、痛苦便随之而生,甚至衍生情杀、自戕等社会问题。其实,爱恨是一体的两面,爱到最终极时,恨也往往随之而生。

  俗语说:“人不痴狂枉少年。”很多人在青春岁月时最向往的便是拥有一份美好的爱情,但到最后,大部份的人却失望了,因为“相爱容易,相处难。”为此特别访问中台佛学研究所所长见护法师,谈谈如何在情爱中保持觉醒,以佛法的智慧带领为情所苦的人走出感情的迷津。

  爱情的幻灭

  见护法师说,一般人在追求情爱的过程中,往往怀著一种非理性的幻想,所以,通常恋爱中的人只看到对方好的一面,而往往忽略了缺点的那一部份,于是,由于性格上的差异,相处久了,种种的摩擦、冲突便产生了。

  在初交往时,人们大多会避免暴露自己性格上的缺点,所以很容易“情人眼里出西施”,等到结婚以后才发现,原来彼此是如此不同。因为一般人很少想到这个现实的问题,所以婚后,种种的烦恼与冲击就接二连三的来了。

  如果男女在初交往时,能够客观地去观察对方,真正地看清楚对方的性格、人品及价值观等,另外,也要衡量一下双方相处的问题,日后,才不会出现悔之已晚的遗憾。

  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文人们总将情爱描述得十分地美好、浪漫,事实上,以佛法的角度来看,并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所谓“永恒的爱情”完全是出于文人们浪漫的想像。

  究竟什么是“爱情”呢?爱情就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非常强烈的喜爱与执著,而且这种喜爱是主观的。但因两个人的成长背景不同,在交往的过程中,双方彼此的认知及情感必定会有所改变,如果两人改变的方向不同,那么这段爱情就会变质与褪色。原本爱情就是变化无常,所以如果执著愈深,痛苦就愈`。

  每个人心中多少都有一个理想情人的形象,在恋爱的过程中,总是希望情人能符合自己心目中完美的形象,所谓“订做一个他”即是这种心理所衍生的流行语,但是这种心态往往只会带给自己烦恼与痛苦罢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完美无缺的。所以,只有从客观地认知对方与接纳对方中,才可能有较圆满的交往关系。

  在爱情中成长

  其实,从任何一种人际关系中都可以得到自我成长。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性格、理念等等,必定有所不同,所以在相处过程中就会产生冲突或摩擦,但这种冲突未必是负面的,只要我们将之视为一面镜子,用来反观自心;从冲突中反省自己需要改进之处,而不是一味地指责、抱怨对方,那么,相信不论是任何一种人际关系,到最后都必定能圆融无碍。

  见护法师在未出家前,曾有位感情十分要好的女朋友,后来,学佛后,当确认以佛法为终身的修持才是最有意义的人生时,就毅然决然地舍下这段感情而出家了。这就是将小爱化为大爱的具体实践吧!

  从佛家观点看待婚前性关系

  
接著,见护法师又说,男女婚前的性行为如果太随便,将会产生很多副作用,而且也容易造成社会上种种的乱象。

  佛法说:“爱欲是生死的根本。”如果不以慎重的态度来看待性关系的话,将容易造作种种恶业。例如:最近时常听闻国小、国中生发生性侵害的新闻,以及国小学童阅读色情、暴力漫画的事件,这些对幼童心智上的发展无疑地只是负面作用,因此,人们对婚前的性关系应以谨慎的态度来面对,才不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的影响。

  
虽然目前社会风气对婚前性关系采取开放的态度,但因为这并非好的风气,所以我们应设法改变它,而不是随顺它。

  戒律让我们得到真正的自在

  佛法“五戒”中的“不邪淫”,便是对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做了一种很好的规范。其实,“五戒十善”就是一种道德观,但一般没学佛的人不喜欢戒律的束缚,也不相信“因果”的观念,所以一味地追求物欲的享受与刺激,甚至还有人提倡“自在禅”,认为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放纵自己的身口意三业,不但造作了许多的恶业,而且也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烦恼与痛苦。

  佛法中的“五戒十善”,表面上似乎是一种束縳,但其实它才能真正带给我们心灵的自由与自在,这就如同国家中的法律一般,法律虽是一种约束,但若人人遵守法律,社会才能有真正的民主自由,否则治安乱成一团,何来的自由与自在呢?

  因此,在追求人生的快乐时,一定要体认到必须有所约束,才能有真正的自在与快乐,不但世间法是如此,佛法亦是如此。佛法说真正的自在是超越苦乐两边,而且这种自在不是向外求来的,最后终究会失望,因为外在的人事物是无常的,而且刹那在生灭变异之中。

  发掘内在无尽的功德宝藏

  所以,真正的自在不需要依靠外在的人事物才能获得,而是人人自性中本自自具足的,只要我们的心有定力、有智慧,觉性清楚明白,而且不论处在顺境或逆境中,心都能如如不动,才是真正的自在与快乐,在佛法中,称这种心灵最高的境界为“涅盘”。

  佛教诗偈中有:“我有神珠一颗,久被尘劳封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因一般人对这种禅悦境界的了解太缺乏了,所以无法深入地去发掘自己内在的功德宝藏,反而舍本逐末,不停地向心外去追逐幻化不实的事物,这实在是非常可惜!

  愿今后大家在遇到外境时,都能开始学习反观自心,进而启发人人自性中无尽的功德宝藏



2#
发表于 2007-10-17 14:35 | 只看该作者
欲不神圣, 但非常神奇, 食欲, 性欲, 求知欲都是好东西.  世界上所有的奇迹全是欲推动的.
Be the change you wish to see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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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10-17 15:1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圆明园
欲不神圣, 但非常神奇, 食欲, 性欲, 求知欲都是好东西. 世界上所有的奇迹全是欲推动的.
老圆对佛经也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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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10-17 15:22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玷污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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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0-17 15:2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舍不得你难过糖醋旺财狗
这旺财主人又套起近乎了,怎么?想寻求帮助哦?快得了吧你,你三角眼蛤蟆腿旺崽嘴后面跟着糖醋旺财狗的,,,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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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0-17 15:4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舍不得你难过糖醋旺财狗
看看、看看,旺财都神经错乱到何种地步了哈!拔出一根鸡毛当成大旗不倒,呵呵。
旺财崽啊,要去休息一会,再偷两快骨头,吃饱了再来哈。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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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0-17 22:30 | 只看该作者
在说什么呢?爱情?欲?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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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2-25 22:54 | 只看该作者

看这个

再看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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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2-25 23:25 | 只看该作者

why?

why?  is the LZ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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