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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孩子短登后回国了,是否需要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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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我们一家3口去年在安省登陆后,老婆和孩子就回去了,我则到了蒙特利尔,请问这种情况,老婆需要报税吗?谢谢
2#
发表于 2008-4-11 17:41 | 只看该作者
不用
Post by mount-man
如题,我们一家3口去年在安省登陆后,老婆和孩子就回去了,我则到了蒙特利尔,请问这种情况,老婆需要报税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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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4-11 17:53 | 只看该作者

U need to report tax

Global Taxation for all Canadians, including immig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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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4-12 08:10 | 只看该作者
不报没税退, 没牛奶金, 请电450-984-1020. 我可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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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4-12 23:16 | 只看该作者

主要看你当不当税务resident

http://www.happycalgary.com/forum/archiver/tid-10501.html

短登后一方和小孩回国,另一方留在加拿大,一般情况下,夫妻都可算作是加拿大税务 resident,应履行报税的义务,而且即使小孩随一方在中国,也符合领取牛奶金/GST退税的条件,还是那句: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牛奶金/GST 退税本身就是对履行报税义务的纳税人发放的税务优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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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6-20 23:4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说不论与哪一方在一起.只要小孩回国了.就没有牛奶金吗?牛奶金与小孩挂钩.与大人在哪没关.对吗?请高人指点.谢谢.
Post by shimly
http://www.happycalgary.com/forum/archiver/tid-10501.html

短登后一方和小孩回国,另一方留在加拿大,一般情况下,夫妻都可算作是加拿大税务 resident,应履行报税的义务,而且即使小孩随一方在中国,也符合领取牛奶金/GST退税的条件,还是那句: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牛奶金/GST 退税本身就是对履行报税义务的纳税人发放的税务优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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