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2060|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屋管理着有权利乱闯租户的房子吗?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1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不是第一次了,房子本来是另外一家公司的,后来租住的过程中,就被现在的这家公司收购,本来跟房客打交道的是个白人,也很礼貌。新的公司买下了我们这栋楼之后,就让以前打扫卫生的一个黑人来管理整个楼。
现在的公司管理很混乱,上次发生过,早晨7点钟,就被门开锁的声音吵醒,我比较警觉,赶紧推我丈夫起来说家里有小偷了,我丈夫就赶紧爬起来,才发现原来是换电闸开关的人,也不事先通知一下,就敲了两声门,不等两秒针就直接用他们手上的钥匙开门。我们的卧室门没有锁,如果不是我们行动迅速,如果他们直接闯进来感觉一点隐私和安全感也没有。

事后我发了邮件向现在的房屋公司抱怨过,希望不要再发生这类的事情,他们当时态度也还可以,道歉,并且保证不再发生。

这次又是,刚刚两点钟的时候,就听到敲门,我在客厅用电脑工作,正当我走到门口准备开门的时候,就听到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发誓他们决定用钥匙开门和敲门的间隔不会超过两秒钟,我索性就站在门口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什么,那个打扫卫生的黑人就直接用钥匙开门进来看到我在门口稍微有点尴尬,那个黑人带着两个黑人妇女说是来看房子,题外话,我们8月底搬家,我很生气,说为什么直接开我的门,黑人很粗鲁,说我们要搬走,说他要检查房子,不负责其他的,比我还生气地样子。

感觉怎么一点隐私也没有,如果我自己在家,衣服没穿好,他们直接这样闯进来,岂不是更郁闷。好在好在我们很快要搬走了。
2#
发表于 2008-6-13 15:32 | 只看该作者

He can't!

He can't do it without the concent of the landlord.

依照art. 1930,1931 CCQ, 房客在知会房东行将搬走后, 就要接受房东领人来看房的要求。不过,房东必须提前通知房客有人看房。此外,9:00am 之前和9:00pm之后的时间段内,房客有权拒绝看房(art. 1932 CCQ).

LZ既然要搬走了,就不值得大动干戈了,但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警告对方。
Post by kkkk9
you can change the lock yoursel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6-13 15:37 | 只看该作者
肯定是违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6-13 16:07 | 只看该作者
有过这样的经验,那时我还是在泡澡呢。以为孩子提前放学,就披着围巾出来看看。好在是男对男,否则一定要犯错误拉。如果换做家里这位,不知又会是啥结果。还有没丢东西就好哇。而我个大活人当时除买菜基本在家里,结果后来还是发现丢料东西,怨谁呢?结果在搬家离开时还被房东特别来告知:他家东西丢了!总之,什么事情都有,什么人都有,就别往心里去吧。向前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铁马秋风塞北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08-6-19 20: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6-26 23:16 | 只看该作者
你有权控告私闯你房间的人。如果是房东,在你租他房子期间他是没有权利进入你家,不通知你的。他必须提前24小时打电话或写字条形式通知你。
而且,他带人来你家后,之后出现任何后果,如没撬门就被盗,等事件都有房东全部责任。因为除了租房人,只有房东有钥匙。承租人有权利告房东。这在合同上,租房委员会条款上都有。
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url=\"http://www.e-giordano.com/default.aspx?linkfrom=10000025915\"] [/ur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6-27 01:06 | 只看该作者
No,

"Changing the locks or adding a device
restricting access to the dwelling can
cause grave prejudice to one of the
parties. Neither the landlord nor the
tenant have the right to change the locks
on the doors of the dwelling, or to add
other lock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other party, nor prevent access to the
dwelling in situations covered by the law."
Post by kkkk9
you can change the lock yoursel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6-27 01:12 | 只看该作者
from rental board:

"You are a landlord. Your tenant has given
you written notice that he will move out at
the end of the lease. As soon as
you have received your tenant’s notice,
you may post a sign “ for rent “ and you
have the right to visit the dwelling.
However, remember that you must obtain
permission from the tenant before
entering the premises. A verbal request is
sufficient and no time limit is imposed by
law.
....
the tenant has the right to his
privacy. It is therefore in your mutual
interest to reach an agreement that is
satisfactory to both of you.
In cases of serious conflict or improper
conduct by either the tenant or the
landlord, the Régie has the power to
order access to the dwelling or impose
the conditions of acces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6-27 06:3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东方
有过这样的经验,那时我还是在泡澡呢。以为孩子提前放学,就披着围巾出来看看。好在是男对男,否则一定要犯错误拉。如果换做家里这位,不知又会是啥结果。还有没丢东西就好哇。而我个大活人当时除买菜基本在家里,结果后来还是发现丢料东西,怨谁呢?结果在搬家离开时还被房东特别来告知:他家东西丢了!总之,什么事情都有,什么人都有,就别往心里去吧。向前看。
不怕,是他犯错误在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6-27 18:39 | 只看该作者
房东私自进你房子,他是犯法的。你到房屋委员会告他,你一定胜诉。所有费用全他出,还要付你罚金。严重会让他坐牢!让这样的人声名扫地。
这样的房东就是没有法律观念的白吃。
[url=\"http://www.e-giordano.com/default.aspx?linkfrom=10000025915\"] [/ur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5-18 11:43 , Processed in 0.053517 second(s), 46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