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mtlbeauty;2752218 : s* B1 X3 J! P s# v6 j2 ^. [7 c
近期回国,加航规定一个行李不能超过23公斤,一人带两件行李。但我东西比较多,于是查了加航网页,得知一件行李如果超过23公斤但少于32公斤的话只需要支付100刀。如果带第三件行李需支付230刀,而且不限重量。 . @4 E- s/ k) Y0 e. o0 L' M - g5 D& F& D9 R+ P; z. H
请有过经验的朋友告之一下是否真有此说法,另外会在登机时带来什么麻烦吗?谢谢
+ j! S. q D% x. Z% C7 T 我2008年从北京回加拿大,都是为别人无偿带的东西,结果超重。本以为两个手提箱可以带上飞机,结果不能放进那里的行李测试架,结果便成了三件托运行李。 两件行李每件限制在23公斤,23 公斤到32公斤需付超重费。好像是付了人民币250 元,第三件行李同样限制在23 公斤,不能超过32 公斤。付了人民币1500元。因此第三件行李同样不能超过32 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