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可以帮忙带点东西吗?” 外出旅游时,我们总能接到亲朋好友的“带货”需求,但就是这件看似平常的小事,一不留神就会摊上大事。 据微信公号“广州日报”(ID:guangzhoudaily)3月13日报道,近日,深圳罗湖海关关员在循例对过往旅客抽检时,在一名年轻女子手提的塑料袋上,发现了大量片状的可疑物品。 通过X光机可以看到,图片成像是呈片状的黄色物体,分布着十分有规则的花纹。 海关关员让女子开包检查,女子便拿出了一个褐色弧形物体并介绍称,这是一个亲戚让她帮忙带的“树叶”。 树叶? 可是这些片状物都带有褐色和浅黄色相间的花纹,拎着也挺沉的,怎么看也不像树叶啊。 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确认,其实女子所带的物品是海龟科玳瑁的背甲壳,共计为4391克,而这些玳瑁的来头更是一点也不小。 玳瑁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如需携带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入境,携带者必须持有相关的进出口证明书并提前向海关申报。但是这位女生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据了解,“带货”的女生今年刚满18岁,她表示,亲戚要求她把货品带回深圳。如果女生成功带过关,就把货物放进快递柜里面,再拍张照片发回给亲戚。 但是女生又表示,其实自己并不认识这名亲戚,至于谁来取货,她也没有说。 目前,该案已被海关立案处理,根据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将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没想到货没带成,却要把自己赔进去了。 无独有偶,前几天,在广州,也有人带了不该带的东西过海关。 3月4日16时许,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现场关员在运用行李物品X光机对出境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3名旅客随身行李中有大量金属物品。 经开箱查验,在上述行李中分别查获未申报的黄金制品12.1、10.7和17.5千克。3名旅客声称这批黄金制品购于广州,计划销往东南亚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规定: 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申报。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境,视同进口货物。 携带或者复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境,需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经海关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出入境要携带物品,千万要查清楚这件物品是否能带,是否违法,以免一脚踏进“犯法”的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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