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导,大 S 婆婆、汪小菲妈妈张兰日前因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虽然张兰之后发声明指该报导不实,但网易娱乐在香港司法机关官方网站找到该案件的判决书,另外也独家采访香港律师黄国桐先生,查问相关法律意见,黄国桐律师表示:" 被告即使不在香港、没有出庭听审也无阻法官判决!" 他又强调:" 只要被告踏进香港境内便可被拘捕。" 据香港法庭判决书指出(案件编号:HCMP 585/2017 ) ,张兰在 15 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时,先后向原告及法院瞒报资产,且事后毫无悔意,再加上判决当日未有出庭,行为被认定构成藐视法庭,因此香港法院已下令将张兰拘捕和送交监狱。不过张兰其后发声明指该案件早已交由香港代表律师出庭抗辩,另外该案件也在上诉中,更会保留不实报导的法律追究权利。 网易娱乐就此事向黄国桐律师查问相关法律意见,黄国桐律师表示:" 没有如实申报资产等于作假宣誓,即使被告没有出现在法庭,法庭仍可根据事实作判决,在控方举证完毕后,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法官便可判决,不管被告是否有出庭应讯。如被告没有隐瞒资产,被告可在香港法庭答辩,法庭会听取其证供,即使有代表律师,代表律师也不能代其听审,被告不能缺席不到法庭。" 由于张兰现在并非身处香港境内,香港未能引渡境外被告回港受刑,但黄国桐律师强调:" 只要拘捕令仍生效中,被告一踏入香港境内便会被拘捕!" 对于张兰声称案件仍在上诉中,黄国桐律师表示:" 上诉跟判决没有关系,跟她没有到庭没有关系,她可申请担保外出等候上诉。" 对于张兰在声明指会对不实报导保留法律追究权利,黄国桐律师表示:" 只要报导是陈述事实,便不会触犯法例。"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4 15:34 , Processed in 0.137385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