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日前裁定,在多伦多地区售卖假冒奢侈手袋等服饰的一名女子,虽无需接受庭审,但必须向路易威登(LV)等知名品牌支付赔偿金。 据加通社报导,法官约翰·诺里斯(John Norris)在8月8日做出了上述裁决。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娜塔莉·玛丽·托比(Natalie Mary Tobey)在多个地点经营一家名为TBF的服饰公司,该公司未经注册。其中一个经营点是一栋“已被改造成秘密零售店”的多伦多住宅。 托比兜售冒牌的赛琳(Celine)、纪梵希(Givenchy)、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 Dior)和LV手袋、钱包、围巾等服饰。这4家名牌公司分别把她告上了法庭,但当日的裁决适用于所有4家公司。 法官诺里斯还裁定,由法院指定代表人,负责赔偿金的支付。裁定允许原告们决定,是否应从版权侵权或利润中获得赔偿。 就被告应支付多少法律诉讼费,诺里斯也指示各方尽力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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