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上周末,一名加拿大女子从BC入境华盛顿州时,在布莱恩(Blaine)海关被边境官员要求进行复查。这一查不打紧,结果让这名年轻女孩震惊不已:她将被终身禁止入境美国。 这名女子表示,她并不是不知道入境美国不能携带大麻,但她没有想到的是,用于医疗目的的大麻油同样也会带来同样严重的后果。 (Rémi Authier/CBC) 这名加拿大女子不愿公开其身份。她对CBC表示,当时美国边境人员询问时并没有直接说,她是否携带大麻(cannabis)入境,而是相当含蓄委婉,问她有没有带“叶状绿色植物”(leafy greens),她说没有。 但美国边境人员仍然对她搜身,结果从她的背包中搜出大麻油(CBD oil),还说这不是大麻是什么?并随后宣布,她被终身禁止入境美国。 这名女孩当时大呼冤枉,她据理力争,说你们问的是“绿色植物”,并没有说大麻产品或衍生品,为了缓解疼痛,我几乎每天都用它,而且每次都用量不大,根本不可能到嗨的程度。 这名女孩对CBC表示,她当时还说,她所携带的大麻油不仅在BC合法,在美国华盛顿州也是合法的,这也是她没有申报的原因。 不管这名女孩如何摆事实讲道理,不管她怎样据理力争,也不管她找出什么理由来申辩,几乎都无济于事。 这名女孩不仅未能成功入境美国,而是拿到一堆文件。如果想要重新进入美国,她必须通过一个名为e-SAFE的在线网站申请特别豁免,申请一次的成本为600美元。 在美国华盛顿州执业的移民律师Len Saunders对CBC表示,虽然美国一些州已经取消了对大麻的禁令,但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拥有大麻仍然属于刑事犯罪,就像海洛因一样,仍然是联邦法律规定的受控物质。 显而易见,加拿大人对大麻及其产品或衍生物仍然存在很多误解。根据本人的经验与理解,任何来自大麻植物的东西,干大麻就不用说了,即使它只是一种油,甚至是一种软糖,入境美国都是不可接受的,最糟的结果就是终身禁令。 就上述个案而言,即使这名加拿大女子是“无心之失”,只是犯了一个诚实的错误,但若执法官员认为她携带受控制的物质,并且她也承认了这一点,那么她的后半生都不可进入美国。 鉴于她的情况,即使在她律师的努力申辩之下,能够获得豁免,但她仍然不能一次性地洗清案底,她必须每年,每两年或五年申请特别豁免,可以说非常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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