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万锦的吴先生因为遇到了三个让他头痛的租客,从2018年6月第一次被政府罚款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吴先生已累计被罚4次共1.7万加元,目前又刚刚收到政府寄来的第5次罚款账单:$4176.14。这还不算完,租客威胁他要到人权法庭告他,索赔100万。 而且租客从9月开始已经拒交房租,租客因为低收入打官司有政府法律援助,但是吴先生则要自掏腰包,面临不菲的律师费,至于租霸房客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搬走,目前也是个未知数。 据房东吴先生介绍,几年前他在Brantford购买了一套投资独立屋,现在当地房屋均价47万,而吴先生当时是18万买的。18万买的房子几年后涨到47万,作为房东是不是该高兴?可是吴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现在他想卖房租客不同意,想把房子便宜点卖给租客,租客也不买账。租客只有一句话:把房子免费送我,否则告你。 吴先生说,当时这套房子是作为投资房买的,可没想到会在选租客的问题上犯了错。他借此提醒华人房东,选租客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吴先生选择的租客是三兄弟,均未婚,他们都是安省残障援助福利(ODSP)的受益人,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1000元生活费,支付这幢独立屋的租金完全没问题。 没想到的是,这三兄弟爱好收垃圾,然后把捡来的垃圾全都堆在后院,结果被邻居投诉。去年政府进行了强行清理,并给吴先生开出7000多加元的罚单,而今年初又罚了他2500加元。 为了让三兄弟别再捡垃圾,吴先生曾经自己花50多元租一辆车帮他们把垃圾运到回收站,结果一车废铁只卖了不到40元,连车钱都不够。 因为清理垃圾发生冲突,三兄弟中的一人还被警察抓走关了两次,但出来后还是依然如故,乐此不疲。 房租没收多少直接被罚上万,吴先生可是要崩溃了。无奈吴先生想卖房,一了百了。但他想得太天真了,3兄弟根本不配合,想看房门都进不去,先后换了3个地产经纪,但是没人惹得起3兄弟,纷纷打了退堂鼓。 此外,因为吴先生有自住房而且也不住在Brantford,他也不可能以自住为理由将三兄弟赶出去。 因为是领ODSP福利,3兄弟房租是由ODSP直接付给房东的,每月付房租,房东就没理由驱赶房客吗? 吴先生请了律师以其他理由驱赶租客,结果上庭后吴先生败诉,法庭判他不能驱赶租客。 没办法,在这次政府清理后,吴先生出面请3兄弟去餐馆吃饭,目的就是想把房子以24万的优惠价卖给他们3兄弟。3兄弟告诉吴先生,政府为他们出5%首付, 也就是控股5%。除此外他们没有任何多余的钱了。 吴先生计算了一下,3兄弟的税前就是3000元,要想买24万的房子,贷款是通过不了银行这关的,必须有至少4000元的税前收入才行。 于是吴先生突发奇想,如果自己参加进去,这样,吴先生就控股23.75%, 政府5%,他们3兄弟各占23.75%,这样的好处就是政府罚款吴先生只需交23.75% 。走投无路的吴先生把自己的想法拿出来征求网友意见,结果被网友一通调侃。 吴先生只能继续请律师按法律规定走程序,结果三兄弟扬言要吴先生撤诉,或者直接签个文件把房子免费送给他们,否则就要到人权法庭告吴先生,索赔100万!租客的理由是房东未经他们同意就进入了物业,所以有权要求巨额赔偿。 吴先生再次成为被告 同时三兄弟还软硬兼施。他们告诉吴先生,我们有3只猫,看在猫的面子上就让我们继续住这里吧。吴先生不同意,他们又威胁说:你的房子有问题,我在里面摔了一跤造成伤害,要吴先生赔偿。 吴先生说,我从来就没有擅自进入房子。房子内的烟雾报警器每年都要换电池,我下了三次通知书,而且他们都在上面签了字确认,可当我进屋时租客还是不同意。 没有办法,我叫来了警察,警察铐走了两个租客才得以进屋换电池。如果不这样,我会收到政府消防部门的罚款。吴先生后来自己查相关法律得知,如果房东未经许可进入租客房间,会以性骚扰罪论处,加拿大的法律确实厉害呀。 就这样,吴先生再次聘请法律顾问向安省的房东房客委员会提交了驱赶申请。租客三兄弟也不是吃素的,他们耍起赖来非常专业。开庭的时候,他们以需要证人为由要求休庭,这样庭审时间又推迟了两个月。在这一段时间里,政府又因为垃圾问题给吴先生开了第三张罚单。 终于熬到了再次开庭时间,租客又要提出休庭,这次被听证官拒绝了。而且在开庭的当天他们继续在后院堆满各种杂物,吴先生拍了当天的照片在庭审现场给听证官看。 吴先生说,这次我赢了,法庭判决租客8月1号前搬离。接着租客的复审要求也被驳回了,维持原判。 熬到8月1日,吴先生向当地的法警办公室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法警来了,坐在他家门口的警车里不停地打电话,最后关头法警告诉他驱赶暂停,因为租客上诉到了高级法院。 吴先生望着后院越堆越多的杂物,感到要绝望了。政府的罚款单随时都会给他寄来,政府找承包公司去清理,一次收费几千元,政府还要在这个基础上收25%的管理费,外加 租每次125元的检查费,就跟抢钱没什么两样。 吴先生说,租客卖回收品可以挣钱,政府罚款赚钱,律师赚钱,法院赚钱……而他是唯一的这买单者。 租客告诉他,从9月开始不付房租了,除非他去法警办公室撤回驱赶申请书。律师预计此案最快要到明年5月才会结束,届时租客欠下的租金他一分钱也别想拿回来,因为法律保护弱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没钱,谁拿他们也没办法。 吴先生说,在和租客打官司的过程中,租客也在找房子准备搬家。一位华人女士打来电话问租客背景,说她将是三兄弟的新房东。吴先生不愿意又一个华人掉陷阱里,如实说了情况。这位女士免于一难,但包袱依旧压在吴先生身上。 吴先生希望能用自己的经历给大家提个醒:在加拿大租房,千万别以为有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想要买房投资找租客,一定要慎之又慎!就算拿到法庭驱逐令也别高兴得太早,法律规定房客在30天内可无条件上诉,而这一上诉就不知道又要拖到猴年马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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