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女子Tracy Spence,于2016年1次上门推锁冷暖气系统租赁计划中,与推销员签了1份合约,但之后感到受骗,要求终止合约时,提供租赁服务的公司,竟要求她须支付逾3.2万元余额,才可以获得解决。 Spence表示,自2016年签定合约后,每月租金至今合共已支付逾7,000元,她要求取消合约时,租赁公司竟向她表示,要买断合约,必须支付32,406元余额。 她表示,根据合约,家中的暖炉及冷气机设备,现金销售价合计为10,798元,由于2016年所签定的是1份10年期租赁合约,合约中包括服务与维修,令到合约总金额约4万元。 Spence表示,签定这份合约是十分愚蠢的决定。 Spence并非第1人签定冷暖气租赁合约后感到受骗,由于过去已有不少人作出投诉,故此,安省政府于2018年已禁止未经请求的上门推锁家庭电器活动。 多伦多律师助理John Robinson表示,他的律师行目前正代表50多人,希望解决家庭电器设备租赁合约的纠纷;大部分客户抱怨实质支付的费用,较预期昂贵得多,而且买断合约的成本太高。 有传媒与总部位于多伦多,提供冷暖气设备租赁服务的公司──Crown Crest Capital联络,该公司于2017年7月接管Spence的服务供应及租赁合约。 代表Crown Crest的法律顾问表示,向Spence提出的32,406元买断价是有错误;Crown Crest会介入并积极解决有关问题。 Spence于2019年底与Crown Crest签定买断合约协议,她对买断价感到满意,但由于她与Crown Crest签定保密协议,故不能公开金额数字,及不能再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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