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国籍女士在阿尔伯达省投资60万元之后,随即申请要成为投资项目的首席财务官,而这位女士的丈夫也想在加拿大拿到工签。但那位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丈夫的申请自然也无法继续。但那位先生并不服气还提出上诉,但被受理的法官三言两语就驳回了。 L先生一家三口都是中国公民,目前居住在香港地区。L太太在加拿大阿尔伯达省的一家住宅建筑公司Alberta Ltd.投资了60万元,成为该公司的大股东。她于是提出申请工签,要以该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身分在加拿大工作。而L太太的先生和女儿,也要以家属的身分来到加拿大。 L于是也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请一份工签,以便当他以家属身分来到加拿大后,也可合法地找工作。 2018年5月,L太太首次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学士学位证明及其他文件,证明她的英语语言能力和书面技能。但她的申请在8月3日被拒,理由是证据和文件不足。在8月22日,她又再提交一份申请,但还是被拒。 到了12月19日,L和太太都收到加拿大政府的回信,申请都被拒绝。受理的官员指出,L太太无法证明,她充分满足了其预期工作的工作要求。 既然L太太的申请已被驳回,则L先生的申请当然也不能再继续,法官毫不犹豫地驳回了他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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