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武汉市网信办发布消息称:“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律师表示,武汉市场监管局的文件,似乎只是重申了一下执法的决心。除了违反上位法,而且措辞含混、内容不明,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经济观察网记者 陈伊凡2月7日,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武汉发布”发布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 尽管随后,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官微删除了这条信息,但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邓学平表示,尽管武汉发布的官微把微博删除,但这份文件并未撤回,撤回公告必须另行发文。 针对信息中提到的对绕开红会捐赠的防护用品,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处理,邓学平表示,该文件没有法律依据,且表达上含糊不清。 他表示,“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武汉监管局原本就要“依法处理”,根本用不着单独发一份通告,更用不着将“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作为“依法处理”的前置性条件。 他表示,捐赠金钱和合格物资,对于捐赠者来说不可能构成违法。《慈善法》调整的重点是慈善机构,约束他们保持透明,防止他们挪用捐赠钱物,《慈善法》调整的重点从来都不是捐赠者。 该信息称: 在当前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紧要时刻,社会各界及不少个人通过不同途径踊跃捐赠口罩等医用防护物质,捐赠对象主要是市红十字会,但也有定向捐赠给指定医疗机构的情形。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近日发布了《关于采购或捐赠防疫医用耗材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捐赠物资有关标准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市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一律暂存国博中心,经过入库验收,分区分类定位存放,再以最快的速度分发出去。其中在入库验收环节,由市市场监管局派出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告》所述标准,对捐赠物质进行现场查验,判定能否用于医疗机构。这一措施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医疗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公告》的宣传和执行,进一步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在组织捐赠医用物质前,先熟悉掌握医院所需物质的品种和标准,并尽量通过红十字会统筹实现捐赠,以免绕开红十字会定向捐赠后,增加医院查验负担,带来安全风险。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举报电话:12315。(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话: 经济观察网记者:“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此要求有什么法律根据?会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邓学平:这份文件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35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根据《宪法》、《物权法》和《合同法》,公民和企业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将财产捐赠给谁、通过什么途径捐赠,都是公民和企业的自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权干涉。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这份文件,在法律上属于规范性文件,违反了《立法法》、《物权法》等许多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 经济观察网记者:如果根据该消息,违“法”的话,监管会依“法”做出哪些处罚? 邓学平:武汉市场监管局的文件,在表达上含混不清。“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似乎只是重申了一下执法的决心。 按照字面理解,似乎是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才进行处理。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仅仅是没有通过红十字会进行捐赠,并不会被处理。 但问题是,“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武汉监管局原本就要“依法处理”,根本用不着单独发一份通告,更不用着将“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作为“依法处理”的前置性条件。 总之,这份通告除了违反上位法,而且措辞含混、内容不明,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经济观察网记者:社会捐款要注意哪些方面?社会捐款是否违反《慈善法》?如果不想通过红会,有什么解决办法? 邓学平:社会捐赠是慈善公益行为,我国《慈善法》明确予以鼓励。 社会在捐赠的时候,要注意出于善意,对防疫物资做好质量管控。比如不要捐赠假冒伪劣产品,不要捐赠含有病原体的产品,不要捐赠跟防疫完全无关的产品。 一般来说,捐赠金钱和合格物资,对于捐赠者来说不可能构成违法。《慈善法》调整的重点是慈善机构,约束他们保持透明,防止他们挪用捐赠钱物,《慈善法》调整的重点从来都不是捐赠者。如果不想通过红会捐赠,可以直接邮寄、快递或者直接送给需要物资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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