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次疫情的结构性反思:谣言、官僚和国家主义(上) 作者 /PZH, 米泽, Yanagishita (陈雨桐、陈纯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提示:本文共三万字,写作耗时一个星期,强烈建议读者朋友们收藏后慢慢看。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阿房宫赋》杜牧
既然是「结构性反思」,我们就首先必须解释何为「结构性」。于是在正式分析概念之前,我们不妨看一个和本次疫情并无直接关系、但非常典型的反例。
根据这样的「分析」,我们看到:错误仅仅在于「部分」个体,只要将这几个特定的人找出来,我们就可以回归和谐。因此,劳资之间就并没有冲突,我们也不需要从制度的层面追问、为何一家私人企业能够运用警方力量随意关押劳动者:我们只需要知道,将这个别的「坏分子」揪出,问题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对于这样的「分析」,我们只需要做出这样简单的追问:「这些坏分子间的合谋,是如何可能的?」「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如何被制度所允许的?」以及,「为什么涉事企业会有关押劳动者的需求?」
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我们也无意在文中赘述。不过上面的例子侧面展现的,便是本文中即将进行的「结构性批判」的必要性:所谓结构性问题,就是内生于我们当下政治、法律等制度的问题症结,就是我们不断重蹈覆辙的成因。正如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在讲述古时「清君侧」「圣上被身边奸臣蒙蔽」的时候要区分那些被小说和评书浓墨重彩书写的大奸臣形象、和他们背后所代表的每个封建王朝皆有的腐朽不堪、压榨民脂民膏的内在本质,我们此时也应当进行类似的区分:对个人的清算和追责是必要的,但倘若因此便忽视了社会与政治结构中所存在的顽疾,便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文章;甚至,这种针对个人的事后清算,只是「弃卒保帅」、化解公众不满的噱头罢了。
因此,只有对上面提到的社会与政治结构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反思,只有处理了这些深层问题、对出现问题的机制与结构进行调整,才能使「天灾」不会成为「人祸」,才是构建更稳定社会的唯一办法,更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在近二三十年以来每一次「天灾」中每个凄惨的个体和每个同天灾战斗者的付出和牺牲。
我们知道,根据公开消息,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7日闭幕;而各级政府部门对疫情进展的信息公开,也从17日、18日才逐渐开始。在这个日期之前,病毒的传播与感染情况都被隐瞒了,湖北省政府也并未采取措施应对。
当然,官方自有自己的说法,即试剂盒在这之前还未下发。但由于缺乏更有力的证据,这一时间上的「巧合」,还是不免使许多人将人大会议与疫情消息封锁的时间联系起来解读,理解为在会议期间维持舆情和社会稳定;即,问题不是他们究竟有没有这么做,而是他们有没有这么做的动机、能力和可能性:很遗憾,这一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但若只是将这种消息封闭归因为主政官员的品性败坏、不胜其任、乃至懒政不作为,便是避开了对于更为机制性的深层问题的探讨:毕竟,武汉、湖北都不是什么小地方,官员水平就算不说是平均之上、也须具有一定普遍代表性。倘若严重程度相似的疫情发生在全国的任何地方,当地政府都很有可能采取同样的措施隐瞒疫情;2003 年 SARS 期间,北京市官方和卫健委的不负责任、乃至后续的主管官员被开除,亦能佐证这一点。
从这几天来已经把人压得不堪重负的消息本身暂时离开,让我们仔细审视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逻辑:如果我们所面对的只不过是一场天灾,那为什么在98年的抗洪、03年的非典、08年的地震等一次次举国动员、可歌可泣、付出了无数牺牲的同自然灾害的斗争后,我们平日引以为豪的举国体制仍然一败涂地?除了为灾害中个人的牺牲潸然泪下、为英勇无畏的领导歌功颂德之外,天灾还教会了我们什么?
如果天在之上的人祸只是那几位屈指可数的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尸位素餐的腐败个人所引起的,正如今日不少人早上还在痛骂湖北的腐败官员、晚上便继续为「八方支援」所感动震撼那样,那为什么我们平日歌颂的政府机关却如此轻易便被这零星的几个蛀虫腐蚀到暂时瘫痪了呢?又是一种怎样的机制,亲手一步步考察、选拔、晋升了这些腐朽的坏分子,让他们手中掌握关乎群众生命的大权呢?
倘若问题只出在湖北一省乃至武汉一市,或是只出在红十字会这样体制的一隅,为何一切都如此恰巧、仿佛病毒拥有智能了一般精准地攻破了湖北武汉这最薄弱的一环?为什么在全国和谐稳定的大环境下,还能允许九省通衢之地的腐朽肆意发展、纵容先前早就被口诛笔伐的红十字会继续过着当「土财主」的好日子,并让这种局部溃烂存在直至今日?
以上所有拷问都指向一个核心判断:问题的关键并非个人或局部、而是在于整体,这一体制之中的每个部分、每个机关都并非无辜,而唯一找到解药的办法便是重新审视整个官僚体制的顽疾与弊病。倘若要以中立的论断总结我对这一问题的答案,那么我会说根本原因在于:在这一政治结构中,主政官员的政治生命承受着来自上方的压力和监督,却无须向位于他下方的更接近基层的官员、以及这一结构终点处的被治理者负责,而后者亦尤其缺乏对前者的问责渠道。
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官员「问责性 (Accountability)」的缺失。
在这一具体事件中,上述这种单向的负责制导致了他对于政治绩效的极度关切、也因而惧怕在受到瞩目的人大会议的同一时期面临群体性事件或激增的疫情数字,因为稳定与统计数字正是这种绩效的制度中至关重要的判别标准;相反地,他无需接受来自其下方的政府机关的监督,也无需为被这整个结构下的被治理者即湖北省的民众负责,因为后者除了参与群体性事件与制造社会不稳定本身、从而使他的上级感到不快之外,并没有对他的政治生命构成威胁的手段。
因此,并非是官员的所谓「无能」导致了我们所见到的结果:因为在这一政治结构下,反而是越理性、越拥有注重绩效这一现代职业官员必备的素养的官员,才越会做出为维护舆情与社会稳定而封锁消息、瞒报实情的决策。因为倘若他需要应对的紧急事件最终可以被控制(像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与自然灾害那样),对上级负责的行为便是唯一值得为之耗费资源的行为,而对民众负责的行为则不会收获任何绩效上的成果;固然,这一公式在对上级负责的行为与对民众负责的行为是一致的时候并不成立,但当他需要处理的事务涉及到民众的不满与社会不稳定时,这种一致在实践中很少存在。
历史地,在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中存在「非正式的问责性」,即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宗族、商帮、宗教组织或秘密结社等「团结组织 (Solidarity group)」的存在,在当代中国的一些农村社会中同样如此:比如,政治学家 Lily L. Tsai 指出,基层政府在做出决策时,倘若忽视了被治理者即民众的诉求,民众便可通过他们参与的这些非正式的问责渠道,对官员进行有组织的、和平却有力的施压:因为这些组织和结社本就是社会与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部分。
而在西欧国家,基层的问责性通常由市政选举(Municipal election)或公民团体(Civil society)实现,民众可以通过支持相互竞争的政党与候选人、或参与公民团体来系统性、有组织地实现对主政官员的监督。比如,法国文学家加缪就描写过,在「奥兰瘟疫」、现实里于法属阿尔及尔爆发的瘟疫中,殖民政府同样因不需要对被统治者、即殖民地的被殖民者负责,而做出了许多不负责任、荒谬乃至反人道的决策,因为殖民地的官僚们只需要让身在巴黎宫殿中的殖民大臣对局势满意便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了;在英国统治下,1845年至1852年的爱尔兰大饥荒、1899年至1900年的印度大饥荒,在基层治理的层面上都是因同样的原因而起:地方官员们只要能给在伦敦或加尔各答打马球、喝下午茶的贵族老爷们呈上好看的报告,便能保住他们身为职业官僚的薪资了。当然,这种机制同样存在它独有的社会问题,例如选举中资源的浪费、「政党分肥」的腐败现象等,也需要较高的社会发展水平作为前提,因此并不一定适合于中国国情。
但问题的确存在。这种单向的负责制与自下而上的问责性的缺失,在地方政府的每一级官员那里,都是同样严重的:省政府一把手的副手只需对前者负责、市政府的官员只需对省政府负责、区政府的官员只需对市政府负责、街道和具体基层部门的官员只需对区政府负责...这个悬空的金字塔不断向下延伸着、直到民众举头三尺之处为止,而民众却无法触及到这个链条的末端,对每一层级的主政者合法地施加哪怕一点压力。
因此我们看到,当主政者被迫在将消息公之于众而让医疗机构和民众去做好应对疫情的准备,和暂时压制消息并避免采取措施、以在瞩目的会议期间保障自身维稳政绩之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而在这种最理性的渎职身后,还有一个神圣的联盟在无私地保护着做出令民众愤慨决策的基层官员:同样面临中央政府考核的位于基层与中央之间的广大的「中层机关」,通常而言即省和主要城市的领导班子,总是会倾向于和他们的下层形成利益联盟、采取一致的口径和行动、并在必要时动用手中更高的权力去保护基层官员,因为他们的绩效是共享的,更重要的是一旦基层官员因故落马,他们的顶头上司也免不了因用人不善、监管不力而接受更上级的彻查。
神圣联盟的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中层机关更上级和检察机关的网开一面:这种对瞒报与谎报的「疏忽」有其维护繁荣稳定形象的考虑,更能激励下级官员贯彻落实上级的意志、并安心地在更重要的绩效指标上投入精力。这个联盟是基层主政官员在社会事件尚未扩大时的保护伞,但更是他们在做出不对再下层民众负责的「理性决策」时的定心丸。
我们当然应当谴责做出如此决定的官员们个人的品行,但更应清楚地意识到,倘若没有为抽象的「人民」二字而去拿自己政治生命冒险的崇高良知,任何层级的官员都会理性地倾向于选择向上、而不是向下负责,更何况他们深知,只要做出了正确理性的对上级负责的决策,他们的上级领导往往还会十分宽容而通情达理如此的理性与宽容的重担,最终完全落在了无人为其负责的无辜的民众身上。
不可否认,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与主政官员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为他们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责任,他们做出的决定倘若是错误而让民众承担后果的,也是在这种压力的逼迫下所做出的。然而,这种压力来源于政治结构,主政官员的理性抉择反而同时是不对民众负责、带来惨痛后果的决定,恰恰是证明我们所做的结构性批判重要且必要的最佳讽刺:稳定和绩效压倒知情权与风险防范在我们的体制下是正确而理性的,正如同资本家倾倒过度生产的牛奶在资本主义体制下也是正确而理性的选择那样,恰恰体现了这种体制内在逻辑的荒谬之处。
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放下那种潜藏在我们文化和话语深处的、对于青天大老爷式的、圣人般的官员的渴望;因为在这种结构性问题之下,哪怕真的诞生了青天大老爷式的人物,大概也只会落得海瑞罢官般的讽刺结尾。
时刻关心武汉疫情的各位,应该已经对于这段时间中出现了多少一开始被定为「谣言」、后来又被发现符合事实的传闻并不陌生:比如 2019年12月31日,武汉警方发文通告「处罚八名造谣者」、因为他们「散播虚假疫情」;然而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新冠病毒疫情散布到了全世界,且人们发现这八个人都是医生。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也无意在此复读这些大家已经无比熟悉的信息。我们想说明的是:这些情况并非个例。类似上文中记叙的对于「造谣者」的惩罚、乃至「辟谣」者后来反被真相「打脸」,并非只是局限于这一事件的情况。我们必须看到,「谣言」的命名之「错误」不只在于其执行(对于谣言的管控「过度」了、忘记了「初心」,我们应该保持「中庸」、不要「过当」等等);对谣言的限制、消灭和对传谣者的惩罚,是内在于「谣言」这个指认中的。并非是「越轨」「忘记初心」导致了错误:错误正是内在于「初心」的。
01.谣言和辟谣的逻辑
事实上,早在去年 3 月,我们社就发表过有关「谣言」的文章。在当时我们提出,在一个信息受到垄断的环境中,「谣言」是一种意识形态性的指认:它并非关于什么信息是真实的,而是什么信息有资格被谁言说、乃至被谁言说的信息才能是真实的。或者用大白话说,不是「官方」发布的就都是谣言:
「传谣者」「辟谣者」的指认本身就已经包含了权力属性,因为它从命名上就已经暗示了从哪些渠道得来的知识形态可以被认定为正确的。「辟谣者」的身份是刚性的,主导知识形态从「辟谣者」那里得到生产,也反过来为「辟谣者」进行奠基。「辟谣者」通过在话语场中将自己和「真理」和主导知识形态重复缝合,从而达到与「真相」的强制性联结。但更重要的是,「真理代言人」的身份给予了「辟谣者」判断哪些描述符合「真相」、哪些不符合的权力,从而控制着「正确」信息的判定传播、流通和合法化。
这是什么意思呢?
不妨考察一下我们之前对于「谣言」的常见定义。谣言从字面意义讲,便是虚假的信息。但这一定义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判断任何信息的正误,都需要证实的过程。谣言之所以产生,正是因为有一些人相信这一消息是真实的、且十分重要,因而才会对其进行传播:正如上文所述,许多被称为「谣言」的信息并非是不符合事实的;信息的真伪只有在信息产生之后才可以被判断。(Kapferer 1987 p.14) 事实上,谣言之所以有人相信,正因为谣言经常最终被发现是「真实的」。(胡泳, 2009)
于是大家提出:谣言是「未经证实」的信息。然而只要我们稍微仔细思考,就会发现,信息的证实是极其主观的:因为当别人说「自己证实了某事」,这句话作为一条和被证实的信息一样的信息,还需要我们再找另一个人证实(别人说自己证实了你怎么知道他证没证实,别人给了「事实」依据你怎么能证实不是他编的),那新的一个人的证实、还需要一个人的证实,以此类推。因此,我们生活中接触到的信息、实则没有多少是经过我们本人「证明」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恰恰是建立在信任和委托他人证实之上的。
法律领域对于证词,有这样一条规范 (Default Rule for Testimony, DR):面对证词,我们的默认选择便是相信它(Bach 1984)。比如,
即使我们不知道地铁站是不是在前面路口的左边,路人的证言使我们能够正当地相信地铁站就是在前面路口的左边;即使我们不知道恋人明天是不是要和朋友聚会,恋人的证言使我们能够正当地相信恋人明天是要和朋友聚会;即使我们没有亲眼见过地球是不是围着太阳转的,科学家的证言使我们能正当地相信地球真是围着太阳转的。(Ding, 2018)
再比如,我们在报纸上读到什么信息时,往往认为它是真的,尽管我们并没有「证实」这一点:因为我们相信报纸已经替我们证实了。而「谣言」和其它任何媒介传播的信息一样,在表面上也得到了证实:当信息来到我们身边时,它们恰恰来自朋友、亲戚等等,且往往伴随着直接的目击证词乃至聊天记录:xx 亲眼看到哪里发生了什么事,谁所在的群里真的有人发了怎样的信息。还有什么比目击者更可靠的呢?还需要什么更好的证明呢?
而当人们提出「未经证实的消息就不要发」的时候,我们只需稍动脑筋就可以问出这样的问题:没有媒体报道,又怎么能有舆论压力,怎么能有之后的接近事实呢?
这样的思维,其实也就是我们之前常常看到的媒体「反转」现象的延续:即,正常信息传播中的反复查证、接近真相的机制,在这里反而是受到排斥的;信息之间的互相印证或矛盾不代表不同叙事文本的平等关系,反而是区分「真理」和「谬误」的方法;「真相」并不被视作某种需要通过不懈努力和试错逐步接近的事物,而是被视作某种一元、静止且可以被一次性「彻底」揭示的事物;最终,人们对事件的评价随信息的逐渐明朗而改变不被视作由舆论关注导致的积极现象,反而是对自身判断力的、莫大的「侮辱」。「反转」之前的信息若来自于自媒体则几乎完全不可信,个人也不能对已有的信息作出评价,而只能等待「最终」的结论。
因此,面对这样一种标准,我们只需要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什么叫证实,未经「谁」证实?从什么时候,相信「官方」成为一种义务了?
我们最终发现,无论我们采用何种定义、无论我们讨论的是「谣言」的诞生还是传播,都一定不会是在纯粹话语的层面进行的,而会转移到给出这条信息的具体来源,无论是个体还是机构。正如对于我们当下命名的「谣言」的批判最终会变成对于「造谣者」的惩罚,对于被设定为谣言的反面的「真相」的来源,也是写好了名字的。
因此,仅仅指出下面这一点还不够:官方应「报道」什么是事实,而非宣判什么是「事实」。我们应当看到,这样的「宣判」在「谣言」的指认、在当下的知识 / 权力 (knowledge / power) 结构中,是「报道」的必然后果。我们甚至还可以做出下列推论:对于公权力而言,对「造谣」者进行惩罚、恰恰是符合他们的规范、对于他们而言理应「正确」的:能够命名「谣言」的机构从语义上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 他们不信这个流传的消息;2. 他们认为这条消息是假的。也就是说,凡是他们不承认的信息就是假消息、谣言;而当公共信息的来源只有唯一的合法渠道的时候,被这种机构认定为虚假的、且非合法来源的信息的发布者当然要受惩罚。
将以上的逻辑和之前论述的有关官僚体制的特点结合起来、我们就不难发现,主政官员越是具有职业官僚的素养,便越会动用他所能调动的一切手段去为了他的绩效服务,而对这种绩效有害的言论,无论其真实性是否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不论其是否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都会予以无情的打击。
一旦当我们审视判定「谣言」的过程,就会发现这个吊诡之处:当一个个体或机构声称自己要对某种说法进行「辟谣」,从语义上来讲,他便已经是正确了的。这是因为,「谣言」就其定义而言便是不符合事实的错误言论,而「辟谣者」作为其反面,就算无法提供充足的「辟谣」证据,从语义上也已经成为了某种「真理」的代言人。这即是在说,辟谣者一旦自称为「辟谣者」,便已经将自己划在了占据真理的一方:而对「真理」的判断标准、对「真理」的代言能力,则是权力关系的体现。因此在我国的语境中,任意信息在官方没有宣判之前都是造谣。
因此:并非是造谣带来了辟谣,而是辟谣创造了造谣。并非是因为首先产生了谣言、随后辟谣才来到这个世界上。从传播上,信息的正误和信息本身指涉的内容没有任何联系,而只和官方的审判有联系。在这里,正常信息传播中的反复查证、接近真相的机制,反而是受到排斥的:一条消息要么全对,要么就是造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在本次疫情中,看到这样「辟谣」「辟辟谣」反复无常的幽默场面。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最终会目睹这样的情景:面对任何信息,人们所应做的唯一正确的事情便是举报它造谣,直到官方确认或否认这一点。然而我们同样会发现,未经官方宣判就指定某信息为「谣言」,同样是在造谣!因此面对任何未经官方审判的信息,相信它和认定它为谣言都是错误的,但前者比后者更错:由于只有举报才能宣判,所以必须得有人冒着自己是造谣的风险去举报;也就是说,真相只能且必须来源于造谣。正是因为对真相和谣言的判定实则来源于同样的权力运作与真理生产机制这一点,我们才会目睹这样的传播学奇观。
遗憾的是,如果情况仅仅如此,我们也不必在此大费周章。在本次事件中,最令我们感到最恐惧的、是「谣言」这一奇特概念被公众接受之后,所引发的公共信任的崩溃、和来自普通网友的敌意。
只要联系我们上文关于「谣言」的论述、并结合我国有关言论方面的「国情」,这种仇恨的来源就昭然若揭了:首先,普遍的「辟谣」话语由于要求官方作为信息的唯一发布方、垄断信息的来源,而向个体施加不成比例的证实责任、导致公共信任缺失。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戏剧性回归:证明你的亲人确实死了。接着我们看到,由于受害者的不幸会破坏官方形象、而官方又被(宣传得)等同于国家,故让官方难堪就是让国家难堪、就是让我们难堪:因此,他们必须拒斥一切这种情况为真的可能性(只要对方表述的信息有半点错误,就要骂ta到底),来换取自己的意识形态一致性、维护「官方」形象。在这里,官方不再被视为一个由我们自主决定、为我们服务并可以犯错误的机构,而是被视为一个纯粹外在于群众的超越性力量:它设定着真实与虚假,并且要求着我们的无限认同。因此,对于「官方」的认同成为了对主人的认同:凡是威胁到这一情势的,我们必须将ta开除;凡是私自传播信息的,必无资格和我们享有同一个主人。
我们不难想象对于以上批评的一种常见回应,即「如果我们承认官方有错,就会导致境外势力的批评,从而威胁到祖国的事业」然而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境外势力」和「境内势力」的绝妙同构:官方一旦犯错就会被境外势力诋毁,因此我们要证明的恰恰是官方不会犯错,凡是能被视为错误的都已经是「不怀好意者」的蓄意抹黑造成的。在这里,我们便能重新理解这样一种陈词滥调了:「官方不完美,但我们还是信任它」。它并不真的承认官方有任何不完美之处,而只是在说:不存在我们不知道、「官方」不承认的不完美,不存在不能使我们更加信仰「官方」的不足之处。
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随处可见这样一种对于动机的揣测:「谣言」的传播者都是「恶意」的,想通过私下编造虚假信息、破坏我们的国家。
但在此,我们又一次瞥见了「谣言」指认中的主观性:动机本身就是一种根本无法通过网络上的寥寥几句话确定、因此极其不利于公共讨论的事情。但我们不应该仅仅指出,揣测动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而应看到在「谣言」-「造谣者」的结构中,他人的「恶劣动机」正是随着他的发言而被生产出来的。并非是作为信息来源的那个个体真的有怎样「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是任意的、未经官方首肯的信息传播,都可以被认定为「谣言」、进而认知为「有意传播错误信息」。并非是信息的发布者真的有怎样十恶不赦的特质;而是这些个体在信息和判定真相的能力被「官方」垄断的情况下,必然被从最为恶劣、最为极端的有罪推定的角度去理解。
那么,这样一种对「居心叵测」的「境外势力」的指认,又是从何处而来的呢?在这里,我们不得不直接复制另一位学者,胡泳先生在此问题上的分析:我们以为,没有比下一段话更精确的了。
凡是出现社会运动就必然有「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不明真相的群众」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它们成为执政者处理公共危机时必不可少的话语策略,不是没有理由的。对于国家层面的执政者而言,这里关系到政权的合法性这一致命的问题。现存政治哲学的基础在于设定了一种能够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群体,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政府也就顺理成章地具有了先验的正当性。然而,在实践中,这套正当性推理日益瓦解。政府既难以推行一个为广大民众所接受的国家赖以建立其合法性的价值观,又由于现存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仍然是绩效型的而非法律-选举型的,难以确立国家镇压的合法性,只有使用一套 冷战 的话语策略才能勉强维系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在这套话语策略之下,任何对于政府的抗议,都会被用一种敌对的思维作出解读。(胡泳, 2009)
在此,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何官方一定要、且能够将自己绑定于「中国」了:对于中国之国家主体性的追求,本身就是为了通过构造「中国例外论」的方式合法化当下政权的追求。因此,它强调所谓「实践」的目的,就是使得没有来自任何其它地区、其它时间的规范或理念能够构成对于官方的批评:毕竟,当它的理论核心就是「不断变化」的,那么就该体系而言它便永远是正确的,除非它自己愿意承认自己犯了错。因此,这样一种创造便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对于社会中其它主体性来源的压抑,比如文化(不仅是传统文化,而且是当下的流行文化)、社会结社和交往:这也是为什么它一定要迫使所有文化产品符合自身的意识形态。对于中国体制的自豪,是对于「除了体制便没有让我们能成为中国人的东西」的恐惧:除了官方之外,我们一无所有。这种压抑是宣传机器的有意选择,是在通过对文化产品进行严格审查、而使它们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有创造力的表达导致的。
回到谣言的问题。社会之所以产生了谣言传播的基础,要么是因为当局与官方媒体不愿就民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发声,要么便是因为他们已经失信于民;而无节制地将不符合主政官员绩效的言论定义为谣言并进行打击,则会进一步损害这种公信力、让之后的谣言更有传播的土壤、并从长远上更不利于降低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官方」在疫情早期不负责任的隐瞒最终暴露后,先前被定性为「传播谣言」的八人已然接受了大众的欢呼,而湖北和武汉政府的公信力也一落千丈、被推上风口浪尖仔细想想,这真的有利于维持社会和谐与长治久安吗?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7日所刊发的署名文章所说: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因此,因无可选择、甚至强迫带来的「公信力」,并不会导向真正的信任。我们甚至可以说在这种时候,「辟谣」反而是最不容易接近事实的。即,我们不是在说不存在少数「真正的」境外势力,不存在「真的」想恶意通过散布错误信息、引发混乱的个体,更不是想宣扬什么「后真相时代」的相对主义:而恰恰是想说,在当下的「造谣」「辟谣」话语中,由于大面积的误伤、对「造谣者」而非「事实」本身的执着,对事实和真正的「不怀好意者」的辨认反而变得愈加困难了。
通过以上对谣言的来源和指认的分析,「谣言止于智者」的论调也就不难反驳了:这句话的发明者(前者更甚)其实并不明白谣言是从哪来的。谣言的传播和任何信息的传播都别无二致,完全遵照着构成社会生活的规则,依托着公共信任的基石。而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正是当「辟谣」走向极致、正是当公众质疑着当事人「你怎么证明你妈死了」的时候,公共信任也就彻底瓦解了。
02.新闻媒体和监督
当然,的确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更为开明的论调,即「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谣言止于真相」;它们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我们还是要指出,它们仍然保留了我们所批判的那种逻辑的基本内核:信息的传播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我们还是需要寄托于官方在信息发布上的仁慈、而没有更成型的机制可以对其进行约束。如果我们改变不了这一信息传播的形态,那么我们只能说,未来仍然是悲观的。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也的确令人遗憾:所谓信息公开已经远远不是第一次提了,而没有成型机制保障的「经验教训」只是一纸空文。我们不妨看一看 17 年前、非典疫情结束后,人民网的报道。
信息公开,被认为是SARS最重要的「遗产」之一。疫情公开带来的社会情绪稳定,让政府改变观念。建立健全公民知情权基础上的信息公开制度,也成为了共识。SARS五年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开」成为常态。
「之前的疫情,各地想办法捂着、堵着,信息被严格管制。那年4月20日之后,政府和媒体放开了。」3月21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回忆。」(人民网报道)
必须强调,我们今天信息公开的情况就 17 年前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正如报道中所提到的,17 年前和 18 年前、乃至 28 年前也有了很大进步一样。
大家担忧信息公开,把其当做『洪水猛兽』,怕一公开就乱了。」周汉华回忆,2003年之前,信息公开还是很敏感的问题。「记得2002年,央视新闻调查做了期特别节目,取名『你有权知道』,结果审片人没看节目,光看这5个字,就给毙了。」周汉华说,上世纪90年代末,他刚接触「信息公开」课题时,名字都不叫「信息公开」,而是「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人民网报道)
然而本次疫情开始的时候,仍然有8名「造谣者」被警方通报批评并处罚:更为有意思的是,他们全都是医生。
我们在此看到了和十七年前极其相仿、但在关键之处又极为不同的情况:十年前,正是一名叫蒋彦永的医生绕开了卫生部,运用自己的关系找到了《华尔街日报》和《时代周刊》,才使得关于非典的实际情况大白于天下。我们无意评价他找「西方媒体」的行为,而只是想要指出:如果我们在当时有真正能行使监督权、不被当成「传声筒」、不受如此高压监管的媒体,那么这位医生便不必找西方媒体表述事实情况了;相反,我们完全可以在媒体曝光之后,通过舆论向公权力施压、迫使其对疫情做出回应。对于今年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能有媒体敢于质疑,敢于问「凭什么说『不会人传人』?」、「八个造谣者都是谁、造了什么谣?」那么,疫情的防控,便不必像今天这么被动:毕竟即使是卫健委的「官方」声明,在短短的几天内也是出现了多次值得玩味的自相矛盾的。
只要当对于「真相」的判决权掌握在一个特定机构手中,只要该机构能够自主决定是否信息公开、公开多少,只要我们没有足够有效的机制对其可能的隐瞒进行追责;那么「信息公开」就只能是运动式的口号,无法获得机制性的保障。是的,我们就是要说: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的公开透明,需要的是能真正迫使这种公开透明持续存在的机制。我们需要保护调查记者,需要完善的新闻法,需要的是真正能行使监督权、与公权力抗衡的媒体,才能从结构上确保信息不受垄断。
「调查记者」这一职业在中国的衰亡
这也就是针对新闻立法、保障新闻媒体的独立性无比重要的原因:不同的政府机构不可能互相否定,但未经审查的媒体之间却可以通过利益互相不交叉的原创调查,通过互相出示证据、对彼此的信息来源进行查证和比较,使我们通过能够逐渐接近真相。而从反方向说,当「谣言」本身的判定和政府官方利益相关时,我们如何能保证官方不会偏向自己呢?毕竟,舆论的稳定性往往和官员的政绩息息相关:当媒体受到「官方」的管控,这不就是「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吗?
当然,我们也在此回到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经典疑难。一部分人会发出这样的疑惑:这样的举措,难道不会更加导致混乱、乃至人们的不知所措吗?人们鉴别能力这么低,这样的机制不会影响「稳定」吗?
人们「鉴别能力」的低下,如果不是作为错误归因(即以「谣言止于智者」为前提、而大家相信谣言,推导出人们都不是智者)出现,那么在其使用中就只是一种自相矛盾而已鉴别能力的低下如果属实,那它恰恰是信息被垄断的症状:正是因为人们被迫相信唯一一个权威,正是因为那个权威将自己设定为信息和真相的唯一合法来源,人们才因不需要使用自己的判断力、导致自己失去鉴别信息的能力;而综合性的信息来源和视角可以打破这种垄断;就算无法使得广泛性的、盲目相信某一信源彻底成为不可能,也可以改善之前的情况。
当然,我们不装外宾;我们很了解人们真正会厉声责问些什么:你这样的提议,不还是西方那一套「XX自由」文化霸权吗?
关于「西方xx」这套话术,我们会在后文详细解说;并且讽刺的是,「话语霸权」还恰恰就是一个来自西方(意大利哲学家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概念。但在目前,我们发现的恰恰是这样一点:一些看似属于西方价值的东西其实并不那么具有地域性,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一些问题时,所必然面对的结构性诉求。比如我们在上文引用过的、上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 Jean-Nol Kapferer 的《谣言》一书中,就记述了美国在二战期间、为了对抗「谣言」的有趣案例:
熟悉吗?这套手段在二战时期就已经系统化了
这一描述难道不似曾相识吗?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我们所做的选择,真的有那么独特吗?
回到新闻自由。即使是从务实的政策角度讲,自由的信息流通也不仅不会导致社会混乱,反而会增强社会的稳定性。因为信息越受严格审查,「不和谐」的声音就越不容易出现,人们对于「不和谐」声音的阈值就越高。随着对于「不和谐」这一标准的提高,刺耳的评论消失后、温和的批评就刺耳了,在温和的批评消失之后、保持沉默甚至不那么用力的夸赞都会变得可疑起来:因此「不和谐」的声音不可能被消除,但言论的阈值会越来越高,如同一根绷得越来越紧的弦一样,直到绷裂。
至于那些对于西方媒体「双标」的批评,其实根本不伤作为价值的「新闻自由」一丝一毫;相反,对于「双标」的批评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西方国家真的会把新闻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观去追求。因此,所谓对其双标的批评,恰恰是在说他们的新闻自由仍然做得不够好、仍然有提升的空间、仍然没有做到真正的自由,因此便正是对其所追求的价值观的默认和肯定。此外,目前所有对于西方媒体的批评,几乎全都是针对他们对中国的态度、而非具体哪篇西方媒体针对自己国家(西方国家)的报道的。原因很简单:它们确实做得很好。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国每年发布的针对美国政府的「人权报告」,引用的全都是美国「西方媒体」的新闻源。
此外,「西方媒体」领头人纽约时报,是会批判美国政府双标的。
进一步讲,对于「双标」的批评隐含的恰恰是一种真正的「崇洋媚外」:言论自由这一价值本身是否正确并不重要;因为只要我们能证明美国和我们实则是「一路货色」(甚至只要有半点不完美契合「新闻自由」之处),我们的行为就自动拥有了合理性:并不是言论自由因此就对或者错,而是言论自由本身的正义性不再重要。这便是一种纯粹的依赖,即美国做了什么,什么就是正确的;因此,我们只要证明美国和自己一样、甚至还不如自己,那么自己便胜利了。
另一种常见的对于信息公开和媒体监督的反驳,便来自于对「引起人们恐慌」的恐慌;尽管我们明明知道在本次疫情一开始的时候,人们的问题不是「过于恐慌」,而是过于不恐慌了。
因此我们会说:信息的充分并不直接导向恐慌;充分了解情况危急但又不知所措,才会导向恐慌。因此,最关心、了解本次疫情情况的志愿者们,并没有多么恐慌,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而在图片这个特定的例子中,他们选择相信那个权威、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下文即将谈到的公民自治组织、市民社会的薄弱,才是使得他们必须相信的原因:否则,他们便确实没有任何可以做出其它选择的互助手段。但须强调的是,这样一种现状本身就是强大的国家机器对市民社会的压缩,导致的问题的一部分。
回到刚才的议题:我们当然不是在说,我们现在就应立即完全放开新闻和言论、甚至达到某某国家水平:我们还有太多问题需要处理。我们所要求的,正是在法律上完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是要求这一条文不只是一纸空文、而是能起到实际的保护作用的法律律条。我们要做的,正是放弃对这一词语的恐惧,开展对其标准和边界的讨论;最基本的,我们应该意识到目前的模式有着极大的隐患。
毕竟,新闻自由虽然不能「当饭吃」,但在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武汉红十字会在1月30日自豪地公示,已经收到社会捐款近四亿元,「已拨付指挥部5391.46万元」,并「定向捐赠400万元」我们害怕哪日也获得被「辟谣」的荣幸,便不在此多加评论。但相信每个看清这些数字单位并能做做简单算术的人,都已然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心知肚明。
一月中旬以来爆出的种种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丑闻,哪怕只拿出一例,也足以让我们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些本职工作是传达同胞的人道主义关怀,且战斗在人类生命与健康一线的组织,为什么却在如此关键的时刻成为了笑柄?而又为什么,为湖北省防疫工作募集款物的重担却落在了那些仓促组建、其成员平均年龄甚至很可能不到18岁的民间自发志愿组织上了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绝非抓出又一个郭美美,因为问题远不止出在红十字会上。更关键的是那些本应分担责任、却悄然淡出公众视线的组织:为什么为缺乏防疫保护的环卫工人募集口罩的是一群学生自发形成的组织、而不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呢?为什么全国各地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志愿组织都是不得不自发形成的、而已经发布了所谓「行动令」的共青团却还在道德高地上用键盘指点江山呢?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武汉与湖北省的医院已经绝望到直接向社会各界募集款物、在全国四处行动起来之后还是发出了物资即将用尽的哀号曾让人引以为傲的「举国体制」,哪去了?
现代社会之中,在理论上拥有主权的民众和实际上行使权力的政府两者之间,存在着连接两者的「联系机关(Linkage institution)」例如学生参加共青团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通人阅读人民日报了解时事;这其中最普遍、与民众关系最紧密的则是民间团体(市民社会)。学生参加的学校社团、业余运动爱好者参加的体育协会都属于这一分类。
历史地,在古代和近代中国,这类民众自发形成的民间团体在同自然灾害斗争、推动社会进步两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古代每每黄河泛滥、官府治水,当地的商会都通常会为治水筑堤出钱出力;到了近代中国,正如《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所反映的那样,以工会、农会为核心的民间团体更是让千百万工农觉醒并组织起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在世界范围内,民间团体促进了民众参与到政治中去,并同样经常发挥救济和援助的作用:例如英国的工会大会(TUC)不仅组织了英国各行各业的工人集体发声、保障他们的话语权和对政治的参与,更承担了救助弱势工人的责任;而在不少国家,慈善救济甚至几乎全是由私人拥有的,归属于「民间团体」的慈善组织完成的。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民间团体的作用如同海绵:西欧的不少慈善组织会在平常时期储备食物、药品等物资,而面临灾害时这些物资则可迅速用于救济。由于民间团体具有很强的本地属性,这种资源调度往往比国家机器要及时得多。
另一方面,民间团体在平时也起到了吸收社会不满、消化个体困难的作用,因为社会并非只有「动乱-稳定」的两极状态,哪怕在太平盛世也总有因种种原因产生的社会不满这时,工会、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等民间团体就起到了吸收来自个人的不满、解决个人的困境,并把那些普遍的个人的不满一起制度化地和平表达的作用:换言之,这些民间团体也是减震弹簧、降低了维持稳定的成本。
但是在我国,出于长久以来的一些政治原因,民间团体的组织程度及规模远不足以实现以上所述的种种功能:出于「稳定」的需要,我们自己曾参加的一场三四百人不足的、毫无政治性质可言的学生活动便能被从校方到派出所的十八道金牌紧急叫停;我们也曾听说几十人规模的读书沙龙等学术活动也能被当地警方以不太充分的政治理由取缔。更不必说那些尝试服务更大群体的民间团体了。
上述提及的几个组织,都属于「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说「官方非政府组织(GONGO)」它们既不属于政府机关、也不属于民间团体,而是介于两者之间(以下为方便起见,简称其为「公共组织」,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使用的这一概念并不包含政府本身)。然而,本应同样起到服务社会、协助防疫作用的这些公共组织,却由于在其内部渐渐扩散开来的官僚逻辑下与官方组织同样失效了。
增强国家对公共组织的渗透和控制、并在社会上扩张国家控制的公共组织 (Corporatism),以及将社会中那些较有影响力的精英和民间团体招募进体制 (Cooptation)这双管齐下的手段,为国家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但也损害了民间团体赖以生存的环境;前一种手段把上文所述的「对上不对下」的单向问责制带入了公共组织,后者则压缩了民间团体发展的空间。
公共组织腐化的过程十分漫长、但逻辑却出奇地简单:以红十字会为例,它拥有一定动员民众的能力、又因其慈善组织的性质容易获得民心;它拥有独立的财务而不受国家财政的约束、又在国际上拥有较高的声望和支持;于是国家对其的忌惮就演化为神经质的敏感,生怕它垄断政治活动、生怕它成为那个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境外势力」挑战党的领导的马前卒。
出于这种敏感,国家理所当然地试图强化对公共组织的控制 (Corporatism),也就是对红十字会不断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渗透入红十字会的方方面面,并最终使之官僚化、成为国家领导下的官僚秩序的一部分。而公共组织的职务也不过是这个官僚秩序中被量化为局级、部级的漫长上升阶梯的一部分。
当地红十字会负责人是当地副省长
但最终导致了腐败、并使红十字会的丑闻远比地方政府的劣迹严重的,是其问责机制比真正的官僚体制更加僵化而无效:红十字会不仅不用对其理应服务的民众负责,民众也无法对其工作提出制度性的监督;并且,由于其公共慈善组织的性质,甚至连对上级的政府领导机关也不必负多少责任了,来自纪检部门的监督也不如真正的政府机关那样严格。相反,若在地方层面上红十字会的表现过于引人注目、赢得了民众的好感乃至于发动了民众的自觉行动,还可能会因上述那对稳定的神经质敏感,而引起上级领导的猜疑和其与同级地方政府的冲突。如此一来,腐败和不作为无人监管、反而可能得到默许,但做多了好事却可能引起猜疑和矛盾,红十字会当然也就成为了收费的仓库管理员、贪污善心的貔貅、和安放那些因丑闻而无处可去的官员的停尸间。
所以,谴责红十字会及其中某些臭名昭著的个人的罪恶和腐败是没有意义的。是怎样的制度逼迫红十字会腐化而变成了无比平庸的官僚机器?是怎样的动机使尸位素餐、道德沦丧者能坐到红十字会的主管位置上?这些问题才是值得拷问的否则,一个郭美美倒下了,这个机制还会生产出千千万万个郭美美去继续拼命蚕食人们的爱心。
比上述的控制手段和缓慢的腐化更为致命的,显然是无处不在的对政治的垄断和为了维护这一垄断的、神经过敏式的镇压。「就连鼓励大学生不用一次性筷子以保护环境那样无害的环保活动,也必须小心翼翼地避免涉及政治,以免这些组织起来的人被视为潜在的反对派。其领导者搞不好便会被开除甚至监禁。」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学生在国内高中、大学的亲身经历就完全能够证明这一论断。
在这种被称为「咨询性的威权政体 (Consultative authoritarian regime)」之下,被纳入官僚结构的红十字会与全国总工会为官僚精神同化;对民间团体自身发展甚至生存空间的压迫又让民间的力量在平常时期无法被组织起来;而等到自然灾害爆发时,这些原本能够动员起民间力量的作为中介的联系机构,全部保持了惊人的低效、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更失去了民众的信任。这种绝望,意味着舆论的话语中一种非理性的对「举国体制」的期待成为必然。
倘若维护稳定的需求能够为这种压制民间团体继而造成恶性后果的政策辩护,那么我们也许有理由接受这一现实;然而威权政体对民间团体的打压反倒提高了维护稳定的成本。这不仅仅是因为先前所说的民间团体「减震弹簧」的作用消失了,更意味着在社会危机的时候,缺乏日常政治参与的、同时缺乏对主政者基于良性沟通的信任、或普特曼所谓的「政治气氛」的民众,更容易产生极端激化的情绪。这种在社会危机时刻的民众迅速激进化,是一种「政治的社会化(Political socialisation)」:我们看到,在短短几周之间,社交媒体上大众对地方政府和红十字会等官方组织的批评声音,几乎就超过了过去一年的总和;而也有比平日里多得多的人,开始积极地寻求以不同的形式参与政治生活:或是简单如在公共领域中发表观点;或是参与、组织那些旨在应对灾害的民间团体。
同样在短短几周之内,从深圳到北京、从北美到欧洲,民众自发形成的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动员起成千上万的人为防疫工作出钱出力。这种临时形成的民间团体在支援防疫前线时的种种苦衷,例如因缺乏审查和监督供货方的经验而让大笔善款打了水漂的案例,恰恰证明了平日中民间团体的弱势所带来的副作用,是危急时匆忙动员的民众远无法弥补的三尺冰封。
但这仍然是一种幸运的现象:民众基于朴素人道主义和同胞情感的动员既证明了平常时期民间团体受打压而导致的危机时期政治社会化的激烈程度、以及同样激增的高维稳成本,但也同样反映了:哪怕时至今日,我们的意志仍然没有沉沦。我们仍然在屈服与觉醒的边缘抗争,我们仍然有动员并把自己组织起来的能力最珍贵的是,我们仍未忘记同理心和对更好社会的想象,也仍未丧失为了这种想象而斗争的决心,这是留给未来的人们最宝贵的财富。
这种政治社会化的现象,提醒我们必须展现出这样一种立场:我们需要恢复到一种不将自己视为局外人的「公共生活」观念中,不再冷漠或犬儒地对政治问题冷眼旁观,不蜷缩在感人肺腑、含情脉脉的「世外桃源」生活之中道理十分清晰:谁又能保证倘若疫情爆发在我生活的广东或是你生活的上海,我们又能恰巧遇上清明而全能的青天大老爷和父母官、遇上廉洁而高效的红十字会呢?我们试图拷问这一切,根本上只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办法逃避这一切,即逃避政治和社会。
打开社交媒体、看看在这一两个星期之内组成的学生和校友会组织发布的募捐消息「回到政治中去!」,我们绝望但又满怀希望地呼喊着。
当目睹了官方组织与民间团体的集体失效时,寄希望于举国体制就成为了自然的现象,因为只能期待举国体制去调动起地方急需的社会资源;然而,举国体制和高屋建瓴的中央决策又怎能察觉到那些只有本地的官方或民间团体才能洞察的、十分本地性的信息呢?日理万机的中央又如何细致入微地考察每个市、县、街道乃至每个医院的需求呢?最终,举国体制在面临这种地方上微观却总体上急剧增加的压力时,不得不向他曾亲手镇压的民间求救。
遗憾的是,举国体制至今仍然没有发挥出那种在我们幻想中的举世瞩目的作用:即便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都宣称口罩和医疗物资的生产已经被动员起来、物资供应正在紧锣密鼓地安排着,但在湖北省防疫一线的几个主要的医院,仍然绝望地在社交媒体上绕过政府和他们的上级卫健委、直接向公众求援。
在这个举国体制的动员过程中,各级政府机关也笑料频出,仿佛一台维护不善、处处生锈的比我们这代人的年龄还要老的机器。哪怕在我们这代人的生命中,这台机器在03年、08年等等的历史时刻已经一次次地动员过了。
国家并非一个如同人一般如臂使指的实体,正如举国体制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远不是「芝麻开门」那样的咒语;相反,若想要动员起举国体制以从国家层面调度资源、以帮助防疫抗灾一线,便要从北京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卫健委,到湖北省的省委、省政府和省卫健委,到武汉市的市委、市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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