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感觉身边所有的朋友都聚在了同一个人的视频里。 这视频不是淡黄长裙,没有漂亮妹妹,也不是最新美剧。最近让大家纷纷大喊上头的,是罗翔老师的刑法网课。 罗翔老师从法学大牛也迅速出圈,变成了b站鬼畜区新宠,他本人在b站发布的视频每个都能速破百万点击。 不论男女,不论老少,不论学科专业,突然间就刮起了一股最炫普法风。这么刺激的全民学习,上一次可能还得追溯到百家讲坛。 不仅让人感叹一句:这罗翔啊,一天不听我就浑身难受。 你问罗翔是谁?本科毕业于青年政治学院法学专业,在中政法获得刑法硕士学位,后又去北大攻读刑法博士。还曾两度成为赴美留学的访问学者。 学法的朋友们都知道,学法是要秃头的,而学到博士,还当了中政法刑法教授的男人,一定发际线,啊不,业务能力也十分厉害。 网友:看发量就知道是个人才 在还没有被网友发现之前,罗翔老师就是政法大学里的宝藏男孩,多年被评为本科生最喜爱的十位老师,人送外号"刑法小王子" 他也在教育机构为需要司法考试的同学们进行刑法方面的法考培训,这也就是我们看到的他的视频来源。 图源:微博 但厉害的是,收看这些视频的观众里,真正准备法考的苦逼法学生反而不是多数,弹幕里随便就能看到人口普查一般跨度贼大的观众群: 有刚从钉钉下课的初中生;有学医的学艺术的,各种和法律根本不沾边的大学生。 这个说看罗老师将刑法能多吃两碗饭,那个说自从听了罗翔讲刑法,我连睡前听郭德纲相声的习惯都改了。 毕竟在罗老师这里也能听到经典相声伦理哏▼ 甚至还能给各位饶一段贯口《地理图》▼ 总之,罗翔的刑法吸引的已经不是法学生这一个群体了,但既然公共平台获取免费学习视频早就不是新鲜事,凭什么罗翔还火了呢? 这不得不说是天时地利人能耐大,疫情期间网课已经成为了新常态,养成习惯的我们,就在网课大潮中收获了罗老师。 罗翔老师善于叙事和举例子,经常能讲出些非常荒诞但又引人思考的例子。不用看具体内容,一看到标题,就想点进去学他个两集。 下面请大家一起答题: Q1 我家住在中缅边界,女朋友住在缅甸,家隔250米,不知道有界碑的存在,天天去女朋友家串门。 需不需要以偷越国境罪处罚? 不需要,在法定犯中的法律认知错误可能被免责 Q2 我把张三性侵了,但我是个霸道总裁,她是个灰姑娘,我是在给她改变人生的机会,我觉得我是在临幸她。 构不构成起强奸罪? 当然构成,必须要为自己错误的价值观付出代价 Q3 张三养了80只狗,准备用狗咬我,天天把我的照片给狗看,培养感情。我听闻后带着我家的土狗,跑到他家把他家80只狗全部咬死。 我是不是正当防卫? 不是,犯罪预备不能进行正当防卫。而且把人家狗咬死了是故意损坏财物罪 Q4 一个没学过英文的农民,听说大学生喜欢学英语,于是购买了大量英文淫秽小说,但贩卖人一直以为自己买卖的是四六级辅导材料。 构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成立条件是,你必须知道自己传播的是淫秽物品 Q5 如果我是个作家,没有犯罪,但求法官判我两年去监狱体验生活,写报告文学,法官答应了。 法官算不算徇私枉法? 算 Q6 熊猫要咬死我,我把熊猫打了一顿。要不要付刑事责任? 不要,属于紧急避险 Q7 持可能爆炸的某品牌手机抢劫,算不算持凶器抢劫? 不算 Q8 看图回答,我把我自己卖了构不构成拐卖妇女罪? 构成 Q9 成年人向未成年发送淫秽短信是猥亵罪,那么成年人向成年人发淫秽短信算猥亵罪吗? 本题答案由罗老师亲自公布:除非对方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否则不构成猥亵罪。(滑动查看) 作为一个门外汉,以前总感觉刑法离我们很远而且很枯燥。 但现在看着这些有趣的命题,再加上比小说还精彩的真实案例,突然有了一种原来法律也挺好玩的错觉,甚至开始自我感觉良好,想去报个司法考试搞一搞(注意是错觉)。 那些特别不可思议的真实案例,在法学生眼里,是让人一听就能记住,而且非常有助于理解晦涩的刑法条款的帮手——有用的知识增加了! 对于外行看个热闹的人来说,又是堪比《知音》《故事会》的怪谈大全,再加上湖南生人的罗老师,一口魔性的塑料普通话,海清自带表情包,听着比评书都带感。 像喝了两杯82年的老白干——上头。 随便举几个罗老师讲过的案例: 陕西杀人犯邱新华,因为一个道长看了自己老婆几眼,直接到道观把所有道士和道长都杀了,还把内脏剖出来煮熟了切片,被执行死刑前,还在写一本自传《全国特大杀人魔王邱新华的传奇一生》,不过没写完就被执刑了... 下面这个也是罗老师讲的真事:张三在一个小山坡上走,突然听到手机铃声,但四处都没有人。最后发现铃声居然是从脚边一处小坟包里传来的。 于是法外狂徒张三,立马就把人家的坟刨了,拿走了尸体手上攥着的手机,还用绑定的支付软件消费了1.1万元,把死者家属收到银行短信吓尿了,最后判了盗窃罪。。。 图源:JA佩里 还有一个很精彩的:辽阳一监狱,因为缺乏资金,一直没有办法正常供暖。服刑人员张某托关系,出资30万帮监狱无偿修好了暖气。狱长为表示感谢,向法院申请张某重大立功,予以减刑。(到这里已经很迷惑了吧) 结果张某就膨胀了,出狱当天叫了10辆黑色大奔停在监狱门口迎接他,搞得监狱领导和张某因受贿行贿双双被捕。 百度百科的人物词条里居然是这张照片 最后是报妹被笑到满地找头的一个真实事件: 上海老大爷见义勇为,把联防队员当成贼,两股势力互殴,最后联防队员被大爷打趴在地。 对不起我先笑为敬,你以为电视电视剧的世界精彩。不!刑法秒秒屋的世界更精彩! 何况听罗翔上课还经常能增加一些没用的知识。比如,昨天才知道有的atm机坏了时是可以拍出钱的,但是拿了钱你是要坐牢的: 云南小伙等女朋友的时候闲的无聊拍了下atm机,结果atm机吐了100块,又拍又吐,最后小伙拍出了30000多块,被判盗窃金融机构罪。 比如,紧急避险情况下,为了拯救自己的生命,杀害了国家保护动物,那不用牢底坐穿。按罗老师的原话: 如果你在大山里快饿死了,见熊猫吃熊猫,皮扒下来穿身上,见金丝猴吃金丝猴,见东北虎吃东北虎,这属于紧急避险。 比如,去阿姆斯特丹红灯区,居然还能开发票... 罗老师还有个外号是“张三杀手”,因为他每次给学生举例子的时候,都要用张三这个化名,就算是真实案例张三也是当事人化名的第一选择。 于是“张三”时而是法外狂徒,是杀手,是白嫖不给钱,是包八个二奶的渣男,是抢劫犯,性侵犯,职业杀手。 时而是被打残,撞飞,被老婆戴绿帽子的倒霉蛋。 张三可男可女,张三乃万物。 讲到自首,问:张三杀完人被亲爹灌醉,五花大绑,送去警察局自首,路上醒来十次被打晕十次,才到了派出所,算不算自首?(不算) 但张三也会被罗老师虐得很惨,比如罗老师讲死刑,说到孕妇和流产的妇女不能执行死刑。为了让大家理解透彻,他又祭出了张三: 问:张三在监狱里怀孕,流产,又怀孕,又流产,到底能不能判死刑?(不能) 还有讲因果关系时,张三遭遇了史上最惨的一堂课: 张三和罗老师打架后,被狗咬了,送到医院打狂犬疫苗,结果疫苗是假的,把他死了。 张三被罗老师打倒在地,这时李四开着车没看到,从张三身上压过去,把张三碾死了。 张三在这集里还经历了被冻死,被淹死,被打死...问,在张三花式死亡的不同情况下,谁应当承担责任? 一时间作为观众的我不知道是该心疼张三,还是心疼我转不过来的脑子。罗翔也因此在每次举例时被网友调侃“开门见三”“三三来迟” 罗老师讲台湾地区的真实案例 不过尽管在网上,人们把罗老师誉为相声演员,段子手,但他本人并没有想通过这样轻松幽默的风格博出位的意思。他对自己的走红也有些惊讶,因为他认为自己所做的只是传道授业,不希望全民以一种娱乐化的态度面对法学。 而如果你静下心看完了罗翔全部的教学视频,你就会发现,课堂的更多时候是严肃与严谨的。 图源:影视大魔王 当他提到购买妇女判的还不如买两只鹦鹉重时;当他说起幼年被性侵的女孩长大后才报案,却过了追诉时效期无法被伸张正义时。相信屏幕前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法”字沉甸甸的重量。 而刨除那些被当作“精华”剪辑出来的迷惑案例,沙雕段子,剩下的沉重的充满哲学的内容,其实才是法学真正需要被反复琢磨的东西,也是法律作为一门学科的真正魅力。 但不管怎么样,罗翔老师刑法课上头的我,还是决定马上再去多看几集咯...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2 05:51 , Processed in 0.134157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