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加拿大税务局(CRA)上周设立告密热线,开始接受有关领取加拿大紧急救助金(CERB)的举报之后,联邦政府正计划立法,对涉嫌以欺诈手段领取联邦紧急补贴的人士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加拿大《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率先获得上述新修法例的草案,但该草案尚未提交给加拿大国会。 (National Post) 《环球邮报》称,在联邦政府推出一系列紧急补贴项目之后,加拿大人申请踊跃,目前对CERB的付款需求已经超出了政府最初的预期。而随着经济重启以及企业和商店陆续重新开放,杜鲁多内阁现在要做出决定,如何逐步取消发放福利的计划。 按照联邦政府的计划,在新冠疫情中失业,或被停工、失去收入的人有资格申请CERB,每人每月最多可领$2,000加元,最多为期16周,也就是4个月。 这个限制意味着,上述获得救助金的人士最多也只能收到$8,000加元,因此许多人很快就会用尽他们的福利。《环球邮报》得到的消息显示,新修法案似乎不会改变16周的期限,但先前的法案赋予内阁调整该限制的权力。 新修法案的草案更改了资格窗口(eligibility windows),因此它现在适用于3月15日至7月5日之间的任何四周时间段,以及7月5日至10月3日之间的任何两周时间段。 一位不允许对新修法案进行公开评论的政府高级官员说,设立新的两周资格期的目的,是为了给工人以及雇主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截至6月4日,联邦政府已支付了$435亿元的CERB福利。在上月的一份报告中,财政部将其CERB的预计总成本从$350亿元修订为$600亿元。与此同时,也将类似的加拿大紧急工资补贴(CEWS)的预计成本从$730亿元调低到$450亿元。 当国会最初就CERB立法时,并未使用诸如“惩罚”或“监禁”之类的术语来干预违规行为。 但是,这些字词已包含在新修法例的草案中。 新修法例的草案概述了一系列相关罪行,包括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未能充分公开所有相关收入,以及在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冒领紧急救助金等。 在与“惩罚”有关的章节,该新修法案的草案称,被判罪名成立的个人将被处以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外加不超过“已领取收入补助金”两倍的罚款;或“处以罚款以及不超过六个月的刑期”。 此外,新修法案草案的另一章节更改了与申领资格相关的某些规定。该节规定,如果工人“在合理的情况下未能重返工作,而雇主提出了重返岗位的要求”,那么该工人不符合申请收入补助金的资格;以及在合理的情况下无法恢复自雇,或者在能够工作时却拒绝合理的工作机会,也不符合申领CERB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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