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接连两个动作,牵动了不少华人的心。 第一个动作公职人员不可拿绿卡 6月20日,中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被通过了。 从2020年7月1日起,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公职人员,予以撤职或开除处理。这意味着那些想要在正式退休之前,就搬去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者新西兰等西方国家过上养老生活的官员,没办法钻空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 1.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第二个动作 一批华人被注销户口 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在今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受疫情影响,各个城市最近才开始进入准备阶段。而在准备阶段,人口普查机构将会对户口进行摸底与整顿,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如期进行。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最近,中国各个城市的公安局已经发出通知,其中通常会有这么一条内容:加入外国国籍和出国(境)定居者,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其亲属请两个月内(有的城市是要求在一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这条规定对那些拿到绿卡(永久居留权)的华人来说,是有一定影响的。那么到底在国外居住多久算是出国定居呢? 根据侨务办公室的相关解释: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时间不少于30个月, 出国定居的华人,持有中国国籍,但是没有户口,被称之为海外华侨。 注销户口 不影响养老金 一些华人出国之前,在国内都有工作的经历,并且也按规定缴纳养老金,有的华人已经退休被儿女接到国外生活,那么养老金可以领用吗? 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应“如果是退休前到国外定居,将会终止社保关系,之前缴纳的养老金会全额退还到个人账户。如果是退休之后到国外定居,只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证明’,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注销户口 不影响房产所有权 户口与买房是中国人很看重的两件事。那么注销户口会对房产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如果是依照房产证来证明房屋归属的房子,只要在定居国外前买的房子,就算注销了户口房产依然属于自己。(若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则有影响。) 但如果定居国外的时候没有买房,户口注销之后就等于是外地人了,在一些城市买房将受到很多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前恢复户口。 户口被注销后 也可以恢复 在持有绿卡的情况下被注销了户口,也可以恢复自己的户口。但是恢复之后依旧没有长期在国内居住,还是有可能被再次注销户口。因为户口是用来证明持有者为常住人口的标志,既然并非本地的常住人口,就没有保留户口的必要性。 恢复户口 需要本人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华侨本人提出申请回国定居,应当提交回国定居申请表、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出入境记录、有效护照或者旅行证及复印件、符合规定的照片、经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的华侨在国外的居留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其居留事实的材料和与受理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华侨回国定居应当由华侨本人提出申请。华侨本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亲属提出申请。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回国定居的,还应当提交受托人身份证明、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持《华侨回国定居证》,在有效期内到拟定居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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