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就是专家,律师就是律师!就在好多自雇人士因接到加拿大税局(CRA)来信,说他们不符合资格申领CERB要退钱,被弄得灰头土脸之际,有税务律师支招:其实这个事情很好弄:只要填张表,把数字改一改,阁下就合乎资格,就不用还钱给CRA了! Global News最新报道说,最近不少自雇人士收到来信,CRA说他们的收入没有达标,不符合申领CERB,因为他们是按毛收入$5,000元算的,而政府的要求则是净收入$5,000元,因此拿了钱的纳税人要把这笔钱——很多人最多领了$14,000,归还给CRA。 多伦多税务律师罗特莱施(David Rotfleisch)对Global News表示,他有一个简单办法,可以为这些人“排忧解难”:就是填一份T1-ADJ表格,把2019年的自雇收入与支出栏目动一动,减少一些支出费用的申报,从而使他们的净收入超过$5,000元的资格门槛,这样就可以避免还款。 (Global News) 罗特莱施是多伦多一家税务律师事务所(Rotfleisch and Samulovitch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的创始人。他对Global News表示,从税法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操作没有问题,因为“纳税人没有义务申报支出。” 罗特莱施说:“(这样做的话)就要多付一些税款…但这可以使您保住全部的CERB。” 定期为小企业主提供税收服务的持牌财务计划师Gennaro De Luca也表示,修改个人的纳税申报表,应该是“调整提交给CRA的净收入的简便方法”。 他说:“实际上,如果您的总收入超过$5,000元,则可以消除掉部分支出,以便让净收入超过$5,000元,这样做的话,问题就迎刃而解。” CRA措辞不够清晰惹出“大麻烦” 税务律师罗特莱施说,一般纳税人很容易被毛收入和净收入搞糊涂,但经常与CRA打交道的税务专家都知道,税局在提到自雇收入时,通常是指净收入,但“如果您不是税务从业者,那么就很难从(CRA的)网站上了解这一点。” 罗特莱施指出,也许CRA接受了这个教训,在CERB结束之后,联邦发放新一轮福利——加拿大恢复救助金(CRB)时,CRA就把资格和标准说得透彻清晰,直接说是净收入,就完全避免了在发放CERB时,申请者所遇到的“大麻烦”(a large screw-up)。 在阐述CRB的资格及申请标准时,CRA明确指出,自雇申请人应该查看其净收入。其官网还写道:“自雇收入是您的收入减去为赚取收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CRA在发给Global News的电子邮件中说,发给自雇人士信函旨在“解释获得怎样的收入,才有资格获得CERB,哪些没有。” 邮件还补充说,收到这些信件的人“不应将其理解为,他们已经被确定为没有资格获得CERB。” CAR还在邮件中强调,申请CERB的加拿大人都是“诚实的”,即使他们后来被要求还钱,也不会面临罚款或利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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