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空调系统公司何姓老板,被控违规聘请2名缺乏安省资历认可的华裔电工,从事安装空调机械工作。事件被一名前来进行装修公司地点巡查的贸易暨学徒协会人员揭发,法庭审理后公司老板被判罚款7,000元兼守行为一年。被告不服判决,指2名不谙英语员工供词因翻译出错误导法官,上诉庭指被告理据不足,维持原判。 案件在前年1月由安省法院当值法官Renee Rerup审理,被起诉的何姓男子经营一间空气调节系统科技公司。法庭文件指他接了一项公司装修工作,主要是安装空气美化系统及2间环保喷间。根据工程指引,制造环保喷间的技工,必须由拥有本地资历认证的电工负责。 被告经营空气调节公司 在相关工程进行期间,安省贸易暨学徒协会派检查人员到正做装修工程公司巡查,期间2度发现正建造环保喷间的2名电工,没有安省认证的建造水电工资历,根据安省法例,他们不符合资格从事相关工程工作。 根据检查人员麦高林的证供,他亲睹2名疑不符合本省资历认证的电工,于正进行装修工程的公司地址,作「量度、切割、折叠及安装」与建造环保喷间有关工序,并从事电力控制工作。 原审法官接纳麦高林的证词,相信2名没有本省专业协会认证资格的电工,确在现场从事相关工程,案中被起诉东主作为工作监督人,需对事件负责;法官也接受协会提呈之资历文件,证实2名电工没有获取此协会颁授建造业电工资格。 原审法官判被起诉公司东主支付罚款7,000元,守行为一年。 华裔东主对裁决不服,上诉至安省上诉法院,法院准许上诉人提交新证据,以证实其上诉有理据,不过最后还是驳回其上诉。星岛记者报道 辩称翻译差错误导法官上诉庭判无碍裁决理据 被判罚款的华裔空调系统工程公司东主,透过女儿向上诉庭提呈司法复核后,上诉庭要求他提出新证据支持上诉申请,提诉人向法庭呈交其中一名被指没有相关资历电工的更新供词,并称该电工以国语作供,翻译成英语时疑有误差,误导了原审法官裁决。上诉庭则裁定,供词翻译没有妨碍法官作出裁决理据,上诉被驳回。 除谈及原审法官所审视2名参与工序华裔电工,其中一人的翻译供词或出现谬误,导致在裁决时不公外,上诉人形容主力从事工序的华裔电工,确领有合资格工业电工牌照,另一人仅属辅助性质,毋须领有相关牌照。上诉人指二人当时正从事与工业有关的电工工程,不存在违规情况。 上诉方形容由于从事相关工程的主要电工人员,在庭上作供使用国语,需由即时传译协助翻译为英语,上诉人指在翻译其作供过程中,有些内容存有误差,与作供人原意有出入,上诉人相信此「失误」使原审法官误会了当中意思,影响裁决结果。 上诉人提到,作为证人并主要从事工程的华裔电工,在庭上作供时,没提及有在该公司从事建造电工工作,但在供词纪录上却指该电工承认有在现场做过建造电工工作。 被告指原审法官误解工作性质 提呈上诉一方指原审法官根据证供,误解了他们正从事建筑业电工工作。上诉人称,实际上他们只是从事工业电工技术,且仅将固有的环保喷间安装好,当中不涉及制造。 然而上诉庭法官认为,如果审理案件时翻译出现问题,为何当时辩方不即时提出质询,至于提到从事主要工程工作的电工,并非从事建造电工工程,但根据案件事实所指,2名受聘之华人电工,确实为喷间进行电线接驳工作,而从事此项工作地点确实是一个建筑地盘。 上诉庭法官指2人在此地点从事电工工作,他们又没有协会认可的资格均为事实。尽管上诉庭拟接纳上诉人所提出的翻译新证据,但不相信即使提出此新证据,是涉及公众利益与因此影响原审法官裁决公正性,故上诉庭不接纳司法复核申请,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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