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高等法院将一名5岁女孩的监护权分别判给了她的双亲。在这宗极为复杂的诉讼中,女方指身为机师的男方把女儿带回中国禁锢,又要求女方在私密部位纹上他的名字和摘除器官,并威胁借免费机票追踪她的行踪,男方则指对方有多次外遇并曾作招认。 法院文件以代号「YQ」称呼现居卑诗省列治文的入禀人,她在2013年于中国任职四川航空机舱服务员时,邂逅同公司的机师「JD」,两人移居加国,于2015年在卑诗省结婚,并于翌年6月诞下女儿「AD」。 2019年10月,女儿跟外祖母一起前往中国成都,当时负责驾驶客机的正是父亲「JD」。女儿的机票显示回程日期为同年12月31日。 女儿到了中国后,在适应方面遇到困难,外祖母请求帮助,父亲就把她接到家中跟祖父母一起生活。母亲和外祖母自此就无法再见到女孩,母亲指父亲禁锢女儿,母女生活完全隔绝,更被逼为此而跟丈夫讨价还价。 母亲指控父亲企图逼她在身体私密部位纹上他的名字,并威胁如果不就范,就会利用免费机票追踪她的行踪。父亲在被母亲录下的录音中说:「无论你躲到哪里,躲到多远,很快就会有人知道你为何搬到那里。我这份工很方便,有免费机票,无论任何地方,我都会找到你。」母亲更称,丈夫曾要求她摘除卵巢。 父亲也有证据显示母亲曾承认自己有外遇,但后者辩称是在被威逼下作出虚假的招认,以修复婚姻关系。母亲对裁决书指两人婚姻破裂是因为她有外遇,表示反对。 法官马修斯(Sharon Matthews)无法确认各项指控是否属实,但认同男方曾威胁要使女儿远离母亲,并把孩子作为谈判筹码;双方亦曾在对话中提及,纹身的位置与谈判能否继续有关。由于男方及其女儿均身在中国,而当地法院亦同时审理相同诉讼,马修斯在早前的裁决中,被要求对本国是否具有司法管辖权作出裁定,她在判决中称,鉴于两人女儿有大部分时间在卑诗省跟其母亲及外祖母同住,相信本省法庭是最适合进行审理的司法管辖区。马修斯忧虑,中国法院采用的标准与本国十分不同,即使同样会以女儿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但根据当地法律,在本案可能会较偏袒父亲一方,同时亦会对其掳劫儿童的行为过于宽容。 法官在裁决中,下令男方必须告知所有负责照顾其女儿的人,女孩的双亲是地位平等的临时监护人;并要为女儿续领本国护照,以及转交母亲送给她的生日和儿童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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