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华裔女律师在没有提供任何法律服务或询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涉嫌让一名客户利用其公司信托账户将1,400多万元从其他国家转移出去。目前该律师被停牌 这个律师是洋名弗洛伦斯的殷姓华裔(Florence Esther Louie Yen,译音),现年52岁,1995年获得律师执照,主要从事地产交易过户,之前从未有不当行为。 卑诗律师协会(Law Society of BC)的听证会小组在对其不当专业操守的纪律处分中提出一种可能性,即弗洛伦斯可能在无意中帮助他人洗了黑钱。 7月21日的裁决中写道:「听证会小组不能肯定得出洗黑钱的结论,这并非我们的职责,但如果洗钱确实发生了,那没有弗洛伦斯的参与和协助,它也不可能发生,无论这种协助和参与是否是有意还是无意为之。」 弗洛伦斯已经被停牌三个月,并被要求向卑诗律师协会支付35,209.83元罚款。 裁决称,弗洛伦斯已承诺不再重复这种行为,但她仍然会作为该客户的代表律师,这让听证小组感到「不安」。 裁决还说,弗洛伦斯称,自己很担心,如果被停止,她的说粤语的客户将很难找到其他代理律师。而听证会小组则认为,保护公众和阻止其他人效仿弗洛伦斯的做法更为重要。 听证会小组认为:「弗洛伦斯忽视了大量明显的危险信号。作为公司信托账户的把关人,她完全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 弗洛伦斯没有回应媒体的置评请求。 根据裁决内容显示,所有交易都涉及一名在香港工作的客户,该客户最初聘请弗洛伦斯成立一间数字公司,收购一家餐厅。 第一笔可疑交易发生在2015年5月,当时这位客户说,他想把钱汇到她公司的心痛账户,因为他叔叔的基金会有意投资房地产。总共有604,770.16元被汇入账户,但该客户很快称,其叔叔的报价没有被接受,这笔钱需要被退回。弗洛伦斯按照他的指示,把钱退了。 在接下来的22个月内,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存款来自巴拿马、新加坡和一间经由卢森堡的新加坡银行。但律师协会表示,弗洛伦斯没有询问资金来源,也没有和客户的叔叔谈过。 裁决写道:「在第一次存款时,弗洛伦斯不知道叔叔的名字,基金会的名字,甚至资金是否来自叔叔本人或基金会,就连叔叔的地址、雇主或职业,以及财务或基金的起源都一无所知。」 总共有15笔交易向该账户存入了1,000万元和127万加元。大约所有这些钱都以25次提款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这些交易令皇家银行的监察人员感到惊讶,他们在18个月的时间内展开了四次调查。裁决表示:「具体而言,银行向知道的是,为何一间律师事务所接受的信托资金是作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礼物之用,以及为何这边钱是从巴拿马电汇过来。皇家银行对这些交易持怀疑态度,但弗洛伦斯显然没有。」 律师协会听证小组指出,允许这样的交易对弗洛伦斯没有真正的好处,但它多次违反职业操守,故意视而不见,不知道她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信托账户是如何使用的。」 在2018年关于卑诗省洗钱的报告中,律师及前皇家骑警官员格曼(Peter German)警告称,律师的信托账户可能「无意中」被用来转移脏钱。 在那份报告发布之后,法律协会出台了一系列旨在防止洗钱的新规定,其中一条禁止将信托账户用于与法律服务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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