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发出香港旅游警示,呼吁国民若被认为违反港版国安法,有可能被捕及禁止离开香港;联邦政府亦重申,拥有双重国借的加拿大人,在香港会失去领事保护权。 根据联邦政府于8月3日发出,针对香港的旅游警示指出,加国国民在国外被捕或被拘留时,应了解本身要做什么及应该做什么,及如何获得协助。 声明中指出,香港的港版国安法已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被视为违反国家安全活动的定议广泛而模糊,这可能包括在加拿大不被视为非法的活动,及发生在香港以外的活动;即使只在香港过境,亦有可能因国家安全而被任意拘留,且有可能被转移至中国大陆进行起诉,并处以重罚,当中包括终身监禁。 联邦政府亦表示,中国政府可以禁止或制裁实体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口头或书面声明,以及与批评以下实体的实体的关联,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中国领导人与政策。 渥京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没有公布被取缔或制裁的实体或个人名单,禁令或制裁的执行情况仍含糊不清,对与被禁止或受制裁实体相关的个人的影响亦不清楚,这可能包括禁止前往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冻结资产;禁止与中国公民及组织展开业务或结社;故此,若果认为自己可能会受到禁令或制裁,应咨询律师并联络最近的加拿大政府办公室。 声明表示,2021年8月1日,香港的《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已生效;香港当局可能会阻止特定个人离开香港;在没有明确立法的情况下,这些新权力可能涉及对个人、其家庭或雇主的调查,以及刑事与民事事务。 联邦政府在声明中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适用;根据该法例,香港在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 声明指出:「若果地方当局认为你是中国公民,他们可能会拒绝你使用加拿大领事的服务,这将阻止我们为你提供这些服务」。 「若果你是在香港出生或目前或以前在香港居住的加拿大双重国借公民,你需要完成国籍声明『国借变更申报』才能被视为加拿大公民」。 声明表示:「旅游的决定是你的选择,您自己要对在国外的人身安全负责,我们非常重视加拿大人在国外的安全与保障,并在我们的旅游建议中,提供可靠与及时的讯息,使你能够就出国旅游作出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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