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的庭审,自8月4日起在位于温哥华的卑诗省高等法院进行,预计持续至本月20日。 而今次的引渡判决前,最后阶段庭审已进入最后一周的控辩双方攻防战。孟晚舟辩护律师团队,重点是围绕美方证据充分性问题,来回应控方提出的主张。 在完成关于辩方主张的程序,即是滥用司法问题的庭辩后,审讯已进入最后环节,也就是拘押待审阶段的庭审。 辩方律师就美方对孟晚舟作出的欺诈罪指控,继续对其因果关系提出了多项的行质疑。 辩方称,孟晚舟于2013年在香港向汇丰银行所作的幻灯片陈述,并没有令汇丰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风险。而汇丰明知华为公司与星通公司在伊朗有业务往来,仍选择以美元清算,风险是由自己造成。因此,孟晚舟的陈述,与汇丰选择美元清算并无因果关系,更没有证据证明,孟晚舟有犯罪意图,并导致汇丰银行的潜在后果。 辩方还认为,美方在案件记录文件中,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汇丰证人将陈述的完整关键信息提供给该银行的风险委员会,因而风险委员会所作出的决策,与孟晚舟的陈述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 连日来的审讯之中,主审法官对控方提出的的部分陈述亦提出了疑问。 法官质疑,控方称孟晚舟确认星通在伊朗合法营运,是对汇丰的欺骗;但案件记录文件又指出,孟晚舟表示华为其不控制星通。因此,如果华为不控制星通,汇丰为何相信孟晚舟所说的星通合法规营运,并就此作出业务决策? 法官还提出质疑是,孟晚舟本人是否需向汇丰作出提醒,以美元清算是存在风险呢﹖汇丰银行作为一间国际银行,就单单凭孟晚舟一人之言,就作出业务判断及决策,这个假设是否合理? 控方律师就认为,孟晚舟向汇丰传递了,上述活动的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信息,但未有银行告是知存在风险。 这轮庭审结束后,控辩双方将等待法官作出是否将孟晚舟引渡到美国的判决;预计法官将会另行择日公布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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