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邮报》报道,10月29日上午,法庭对之前沸沸扬扬的陈旺的“抓小偷反被拘控案”进行了最终宣判,结果是陈旺无罪,而此前对他进行的所有指控也都撤回。
去年5月,35岁的多伦多唐人街商铺老板陈旺抓获了一名在当天早些时候从他店里偷窃盆栽的小偷——52岁的Anthony Bennett。但是,由于他和店里两个伙计自行将小偷绑起来并关在车内,自己反而被警方逮捕,并被指控袭击他人、强行禁锢、携带危险武器和绑架四项罪名。虽然后两项控罪之后被撤销,但他在10月份出庭时仍面对袭击他人和强行禁锢两项指控。
法庭上,检察官Eugene McDermott指出,陈旺等人无权在Bennett一小时之后返回店内时抓他,因为此时已经不是Bennett行窃的时候,而法律规定店主必须亲眼看到小偷正在行窃时才有权出手抓贼,而非事后。而负责本案的Ramez Khawly法官驳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Bennett一小时后返回陈旺的商店属于“持续行窃”(“a continuing theft”),这一小时是“障眼法”(“a red herring.”)。
但是,Khawly法官表示,对陈旺等人当时处理事件的方式和在出庭时的可信度仍有顾虑。Khawly法官说,自己不能只说陈旺有罪或无罪,而是“没有证据”证明他有罪。
McDermott检察官对媒体表示,法官是基于个案情况所作出的裁定,而非一个维护公民自行拘捕权的先例。
不过,陈旺在走出法庭后如释重负地表示,他感觉非常好,并建议如果商家遇到与他类似的状况,应该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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