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在 2000 年至 2012 年的某个时间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电子阅读器、数码相机或其他任何配备可充电锂铁电池的设备?估计大多数人都买过。现在一项针对众多电子制造商“合谋定价”锂铁电池 (LIBS) 的集体诉讼有了结果,加拿大每个消费者都可以领到20元的赔偿款,你不需要提供发票就可以领钱。 图源:blogto.com 据报道,包括韩国三星、LG、日本索尼、Toshiba、Hitachi、Panasonic、NEC等公司电子产品因卷入电池门而在加拿大面临多宗集体诉讼,最近安省、卑诗省和魁省的法庭已批准,加拿大人可获得总额为2,130万元的经济赔偿。 这意味着那些曾经在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购买了上述公司手提电脑、手机、数码相机或其它任何配备了可充电的锂铁电池(LIB)的电子产品的人士,将可获得最少20元的赔偿,不需出示收据。 对于那些有收据的人来说,赔偿额可能不止20元,这要看他们具体购买了哪些产品。 根据代表安省参与打集体诉讼官司的 Siskinds 律师事务所建立的网站显示,索赔人只需登录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即可。 至于索赔资格有明确规定:所有于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在加拿大购买了锂铁电池或相关产品的人都有资格申请。锂铁电池的产品进一步定义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MP3 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手持GPS、手持视频播放器、手机、智能手机(不包括作为服务合同的一部分而出售的手机和智能手机)。 或更换任何这些产品的电池。 笔记本电脑和更换电池在索赔分配方面的权重最高,直接购买产品的最终用户在赔付方面的优先级最高。换句话说,从商店购买手机或电脑供个人使用的普通人比批发商有优先资格获得赔偿。 索赔人须在12月17日前到下面网站上提出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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