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做出的一项判决,法官Louis Riverin裁定蒙特利尔Lester B.Pearson学校董事会无视自己的反欺凌政策,没有帮助一名13岁遭到学校霸凌的学生。 示意图 案件的核心事件发生在 2017 年秋季。该学生的姓名受到出版禁令的保护,裁决中未指明她就读的学校名称。 根据裁定,该学生从学年开始就受到欺凌,以至于经常假装生病根本不去上学。 那年11月,当她收到一条短信说她第二天会被殴打并被额外“照顾”时,事件达到了顶点。这些威胁也在社交媒体上在其他学生中传播。 第二天,该学生前往学校希望将欺凌事件告诉了老师或校长,但她却在足球场被一群学生拦下,并围着她转。 裁决称,这些学生在所有人面前嘲笑和侮辱她。并威胁她如果不是在学校,会打到她需要救护车的地步,并把水倒在她的头上。 这名学生浑身湿透,流着眼泪,去找学校的副校长解释发生了什么事。母亲也被叫到学校,校长建议学生转到另一所学校,母亲接受了。 但裁决指出,会议只持续了10分钟,期间学校除了让学生换校外没有提出任何其他选择。 裁决称:“法院认为,学校行政部门(在那次会议期间)严重失职,未能履行其义务,”。 裁决称:“(副校长)在她的办公室接待了一个13岁的孩子,而她刚刚在同龄人面前被严重羞辱和欺负。这个孩子情绪激动,泪流满面,从头到脚都湿透了。在这种情况下,她却要填写转校表”。 由于其他学校没有合适的名额,转学一直没有通过,学生的母亲选择了一位私人老师。 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有关学生被传唤出庭作证。 法官指出,受欺凌学生仍然对发生的事情有心理创伤,并想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却需要转校。 裁决强调,学校本应该在这起事件中做更多,法院命令学校向学生的母亲赔偿$29,400,包括$15,000的损害赔偿和$14,400的私人老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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