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的一位华裔房东在2月份被“住宅租赁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勒令向其租户支付一年的租金,即49,200元。理由是他终止租约时,填写的逐客理由与事实不符。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房东徐志勇(音译)说,听证会在半小时内就结束了,而且没有给他发言的机会。徐说,他计划让其父亲入住该栋住宅,但由于父亲生病住院延迟抵达温哥华,因此他发给租客的(驱逐)通知书上勾选了“房东或房东的配偶”将搬进房子,而不是勾选“房东的父母或房东的配偶”。 徐聘请了一名律师,要求卑诗省最高法院对该裁决进行司法复核,撤销该决定。徐认为,法院“忽视了相关的证据和考虑”,而且“明显不合理”。“仲裁员没有处理真正的问题,而是将他的决定建立在房东错误填写的驱除通知书上。” 填错表格 导致5万元罚款 在卑诗省,如果房东或其父母、子女或配偶准备搬入,房东可以合法地驱逐租客。正式的驱逐通知要求房东注明其中一个理由。 “房东的代理人没有选择‘房东的父亲或母亲或房东的配偶’的选项,而是错误地在选择了‘房东或房东的配偶’。”请愿书中说。 请愿书说:“房东结束租约的目的是让他的老父亲徐正刚(音译)搬进该房产。” 徐某曾于2019年11月1日将该单元租给Janice Walmsley和Michael Penman,租期为两年,之后按月租,每月4,100元。2021年7月,徐某根据《住宅租赁法》向租户送达了“终止租约通知书”,2021年10月31日生效。 租户对该通知没有异议,并比规定提前一个月,即2021年9月30日搬走。 徐的父亲住在中国,预计在2021年10月21日到达温哥华,但他在2021年9月因胆结石发作入院。徐某在请愿书中附上了15页的医生信件和实验室结果,全部翻译成英文。徐父因为身体状况,被医生建议避免乘坐飞机,他抵达加拿大的时间被推迟到2022年2月,即他搬进该房产时。 2022年春天,租户根据驱逐通知书显示徐某或其配偶而非其父亲入住的事实,要求赔偿,住宅租赁分支机构举行了听证,仲裁员认为“房东对结束租约的原因进行了错误陈述”。 仲裁员D.Tangedal在裁决中写道:“我发现房东没有将房产用于指定目的,而是让他们的父亲搬进了出租房,这并不是通知上所列的原因。租户的申请是完全成功的。” 他说,房东的代理人应该确认通知上选择的人“在结束租约之前是准确的”,这个错误只能通过重新发布通知来纠正,他补充说,“代理人和房东之间的任何沟通问题都不是租户的错,房东对房东的代理人送达给租户的任何文件负有最终责任。” 徐的请愿书说,仲裁员没有“讨论或承认房东决定将其父亲迁入该房产是终止租约的有效理由”,也没有谈及“终止租约的理由是‘房东或房东的近亲打算善意地占用该租赁单元’。” 请愿书说:“对租户的赔偿裁决完全不符合《区域贸易协定》第51条的立法目的,即惩罚那些以虚假借口驱逐租户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房东。” 请愿书列举了几个审查的法律理由,包括“只要房东搬进来的是近亲,家庭成员的身份就不重要”。 在最高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后,该问题通常会被退回给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以作出新的决定。徐的请愿书要求法院“驳回(租客)申请,而不是将申请返回给住宅租赁审裁处重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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