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此前通过在加拿大和中国发起诉讼,向BC省Richmond一对开发商夫妇追讨超过365万加元。BC省高等法庭在日前推翻了之前的裁决,并要求这名女子停止在中国的债务追讨诉讼。 据法庭文件显示,原告付女士(音译)声称,王先生(音译)及其太太吕女士(音译)在2018年向她借了365万加元用于地产项目融资,但未能偿还债务。 王和吕的房地产公司也被列入了诉讼,其总部位于Richmond地区。根据该公司网站介绍,这个开发商在大温哥华地区和维多利亚都有项目。 付女士表示,当她要求还款时,这对夫妇仅归还了6万加元。她还指控这对夫妇将这笔钱用于他们在温哥华和Richmond的自有房产抵押贷款。 另一方面,王和吕否认这些资金是贷款。他们表示,付女士投资于“温哥华的一个具体房地产项目失败了”,导致她损失了这笔钱,BC省上诉法庭法官Ronald Skolrood在判决上写道。 付女士于2021年6月在BC省对该夫妇及其公司提起诉讼,随后于2022年3月在中国提起了同一债务的诉讼。 她告诉BC省法庭说,她在中国提起诉讼是为了“解决中国的债务问题”,如果她获胜,她将追讨这对夫妇在BC的资产。 但这对夫妇反对其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加拿大法院更适合该诉讼。中国法院驳回了他们俩的申请和后续上诉,因为王和吕都是中国公民,该案件是“私人贷款纠纷”,并不是关于外国相关投资纠纷,而且该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利益”。 随后,王和吕向BC法院申请禁止付女士继续在中国提起诉讼。当时一位法官决定允许双方继续中国诉讼,因为双方都居住在中国、精通中文且不会说或读英文,而且还考虑到双方在中国的诉讼已处于更高级别的阶段,以及其他因此。 法官裁决被推翻但上周上诉法庭推翻了原先的裁决。上诉庭法官Skolrood写道,“相关事实和情况压倒性地支持BC法院是最方便且最适合的法庭”。 上诉法官认为,BC省的原审判官在得出该案与中国真正有联系的结论时犯了错误,因为“当时判决中说的唯一或主要的联系是当事人的居住地和语言”。 “显然,虽然当事人由于在中国住所和语言而与中国有联系,但是在与索赔有关的事实方面,与中国没有关联,更不用说‘真实而实质性的联系’了,” 上诉法庭的决定书上写道。 法官还认为,BC法院会更适合解决争议,因为合同是根据BC法律制定的,开发项目也在该省进行。 尽管双方住在中国,说中文,核心文件也是中文的,但其他相关文书都在BC省。付女士还决定在BC最高法院起诉这对夫妇,“可能是因为她意识到BC省法庭与索赔事实的最直接联系,并且她认为在这里进行诉讼更方便,”上诉法官Skolrood写道。 虽然付女士声称有必要在BC和中国两地都起诉这对夫妇,因为她想追讨他们在两地的资产,但上诉庭法官认为她的这两个诉讼是基于相同的事实和情况。 如果法院不禁止付女士在中国继续进行诉讼,那么“将会发生严重的不公正事件,”法官Skolrood得出结论。 因此在BC的诉讼未解决之前,付女士将无法在中国继续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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