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指中国核电厂氚排放是日本核处理水氚排放的6.5倍,中国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5日对此称,这两种液体有本质区别,“从来没有反对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 据官网发布,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5日以答记者问方式,回应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总署(IAEA)4日发布的评估报告,这份报告认为日本核处理水排海计划总体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中国外交部昨天对此已表示遗憾,并称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 对于有说法指中国核电厂氚排放是日本福岛核处理水氚排放的6.5倍,这名生态环境部的负责人并未直接否认数据不实,而是说,这两种排放液体有本质区别,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 他说,日本核处理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2011年311大地震后,福岛第一核电厂1至3号机组炉心熔毁,厂方对机组灌水降温,加上流入机组厂房的地下水和雨水,这些大量的水经过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去除铯和锶等多种放射性物质后,唯有目前的技术难以去除的氚存留,称为ALPS处理水。 日本产经新闻报道,福岛第一核电厂预定排放的含氚处理水的年间排放量同于2011年发生核灾前的管理目标,一年之间的排放量控制在22兆贝克以下,经过稀释到日本规定饮用水含氚上限值的1/40、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标准的1/7后才排入海洋,与海水混合后,含氚量将更低。 日本经济产业省(相当于经济部)的资讯显示,中国浙江省秦山第3核电厂2020年氚排放量约143兆贝克,是福岛第一核电厂预定排放量的6.5倍;中国广东阳江核电厂是福岛第一核电厂的5倍。韩国月城核电厂为3.2倍、古里核电厂2.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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