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an Trung Do因在美国水域放置过多诱捕器和捕捞过多螃蟹而被重罚16万元。 位于素里市卑诗省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对一名承认捕捞罪行的经验丰富的捕蟹人判刑时,对允许此类罪行发生的“薄弱”执法系统提出了严厉批评。 上个月,Hoan Trung Do 承认了四项非法捕捞罪行,包括在卑诗省和美国华盛顿州之间的美加边界海域,从2018年到2019年期间违反许可证规定,使用超过150个蟹笼捕捞;从2019年到2020年在美国水域捕捞。 省法院法官Kimberley Arthur-Leung在判决书中指出:“Do先生的所犯罪行非常严重。他的行为不仅减少了边界湾的螃蟹种群,而且危害了加拿大和美国政府在管辖权、共同保护和维护螃蟹种群方面的合作”。 Do 是一艘名为“赏金猎人”的鱼船的船长,他因四项违法行为被罚款16万元,需在3年内缴清,同时没收10个他的蟹笼。 法官Arthur-Leung称Do 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渔民,自1999年以来一直从事捕捞工作。她说,他知道捕捞规则,但他的动机是为了获得“比守法渔民更多的经济利益”。这也不是Do的第一次犯罪。 法官Arthur-Leung说:“他应该知道得更清楚。”“任何渔民都不应利用执法不力和缺乏执法人员的空子。” 法官Arthur-Leung在她的判决理由中还批评了政府执法不利。 不法渔民利用执法漏洞 她说,Do曾经注意到其他捕蟹人违反了捕捞规定。他甚至向当局报告了这一情况,但当局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法官说:“鉴于此,Do先生认为他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而且做了多次。”法官指出:“Do先生是故意利用执法系统的弱点。这一点很严重”。 她说,法院经常对执行官员人手不足和对渔业的监控太少表示担忧,这意味着遵守法律的渔民在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并对“脆弱的”边界湾造成生态破坏。 加拿大渔业及海洋部(DFO)确实在边界湾水域采取了一些执法行动,包括刺网行动。渔业部表示,非法捕获的螃蟹最终可能会通过后门渠道出售,尤其是在圣诞节和农历新年前后。 DFO的一名主管在2020年曾说,由于美国和加拿大捕蟹季节的不同,促使一些加拿大渔民进入美国水域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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