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BC省高贵林的业主因驱逐租客被勒令支付近3万1000加元,这位房东认为不公,向法庭提起上诉。 据Vancouversun报道,BC省住房租赁法案已经有所修改,将更大力度地补偿被房东不诚实驱逐的房客。自修订之后,在这方面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额赔偿。 根据BC省最高法院的近期判决显示,William David McMaster和Cynthia-Lee Wohlford在高贵林Ivy Avenue上租了一座房子,每月租金为2559加元。他们提前两个月收到了房东的搬离通知,被要求在2021年7月1日前搬走。因为Aesuk Kim买下了这栋房子,不仅成为了新业主,还要搬进来自住,通知上写道。 租客后来告诉住房租赁部门仲裁庭说,看起来新业主在他们离开后并没有入住,而且他们通过照片记录到这栋房子被最终拆除。 BC省的租赁法律要求房主如果有计划拆除出租房,必须提前给予房客四个月的通知。 由于房东Kim没有出席听证会,裁决者命令她支付给这对夫妇3万零708加元,以及100加元的申请费。 在一份要求撤销仲裁者裁决的法庭请愿书中,Kim表示她没有收到听证会的通知,直到2022年8月4日当土地注册办公室通知她房客已对该物业登记了判决证书时,才知道这个情况或处罚。而那时,申请住房租赁部门审查其决定的60天期限已过。 Kim还在请愿书中解释说,由于对在对房屋的检测中发现了石棉、铅和臭氧层损耗物质,她无法搬进新房子,所以只好拆除并重建。她还表示,自己在2022年10月搬进了新房子。 由于她在2021年5月搬家后没有在居住权委员会的档案中更新地址,租户们通过挂号信把2022年5月参加听证会的通知寄到了Kim的旧住处。而且他们还将证据包裹也寄到了她的旧地址,但包裹被原主拒签退回。 Kim向法庭提出,希望仲裁员认定她收到通知的事实是“对证据的误解”。 “然而,仲裁员认为申请人已经收到了必要的通知,”首席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在驳回Kim向居住权委员会申请二次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中写道。他说根据法律,租户只需要将通知寄到居住权委员会登记的地址。 “申请人在相关时间内多次搬迁的事实没有被提交给仲裁员,而且我无法根据新的证据重新决定此事,”他判决道。 Hinkson还提到,仲裁员的决定“存在缺陷,但并未达到‘明显荒谬’或‘明显不合理’的程度”,因此他无法推翻。 Hinkson还指出,Kim于2022年8月4日得知仲裁员的裁决后,等到9月底才去寻求租赁权机构确定下一步,又再等了一个月才提交司法审查的请愿书,这已经超过了60天的期限。 根据法律,她可以延长申请截止日期,但请愿书也没有为要求延期提供必要的“重大解除理由”和“延期合理解释”,因此他拒绝延期。 Kim的律师Joshua Minsu Yang本周表示,他的客户正在考虑上诉,因为她对这个判决非常不满意。 一年前,BC省的住房租客法案刚刚把对于被错误遣返的租户赔偿从两个月租金增加到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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