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法庭的一项最新裁决,阿尔伯塔省一位女子不需要偿还已故丈夫欠下加拿大税务局(CRA)的税款,并且保留丈夫留给她的数万元退休储蓄金额。 Marlene Enns是其丈夫Peter Enns去世时的唯一受益人。这对夫妻结婚近40年,Peter于2013年去世后,她继承了10.2万元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并将其存入了自己的锁定银行账户。 四年后,CRA的一项评估发现,Peter在去世时欠下了近15万元的所得税。 税务局试图使用《所得税法》中的一项追讨工具,让Marlene支付这笔钱,理由是Marlene是Peter的配偶。《所得税法》第160条款允许税务局让从亲属或密切关系中接受资产的人,为未清税务债务负责。 该条款旨在防止加拿大人将自己的财产,如现金、汽车、房屋或其他资产转移给非亲属,从而在账面上看起来无力支付应缴税款。 但该条款也意味着,任何将财产赠予亲人的人,可能会无意中让对方承担其税务债务。 CRA表示:“既然妻子收到了这份RRSP作为遗产,这是遗嘱中的赠与,而已故丈夫在去世时欠下了税款,那么现在这就是你的税务问题了。” CRA试图收回Marlene从RRSP中获得的全额金额102,789元,以偿还Peter欠的税。 Marlene最终诉诸法庭。她表示,税务局不能使用第160条款追讨,因为“配偶”的定义并不包括寡妇。 2023年,加拿大税务法庭裁定不利于Marlene,认为即使Peter已经去世,Marlene仍被定义为Peter的“配偶”。而本周二,联邦上诉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 在最新裁决中,法官称,多种法律和词典定义指出,“配偶”指的是一个已婚的人。根据定义,婚姻在一方去世的那一刻就结束了。法官解释道:“一个人只有在婚姻期间才被视为‘配偶’,因此当婚姻结束时,此人不再是‘配偶’。”因此,当Peter已去世,他的退休储蓄转移给指定受益人Marlene时,她不再是“配偶”。 法庭表示,这意味着CRA不能使用第160条款追讨债务。同时,法庭还命令CRA支付Marlene的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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