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牌照及标准委员会六名成员昨天在会议上,一致通过禁鱼翅修订建议方案,意味方案极可能在本月24及25日的市议会会议上获正式通过成为附例。
反对多伦多立法禁售鱼翅草案的华裔市民及商户,昨日于委员会上再度提出多项数据、国际会议片段及质疑为何只禁翅不禁鲨鱼肉等论据,惟未能改变议员的决定。
提出此项动议、本身也是市府牌照及标准委员会成员之一的议员狄比米卡(Glenn De Baeremaeker)形容,委员会通过附例修订方案,对致力保护环境及爱惜濒危绝种生物人士来说是一次胜利。
多伦多市议会一旦通过禁止多市市内禁售、收藏及购买鲨鱼翅附例,将会是继布兰特福德市(Brantford)、奥克维尔市(Oakville)及密西沙加市后,第四个大多伦多地区城市引入此禁令附例,也将成为安省最多人口城市推出此禁翅附例。
委员会提出的修订建议附例草案内容主要有三,附例于市议会上获正式通过后,给予本地经销及拥有鲨鱼鳍的商户及市民差不多一年宽限期,即在明年8月31日为止仍可买卖及供应鱼翅制品,在明年9月1日之后,多伦多市将全面禁制食用及买卖鲨鱼鳍。
其次在附例通过后,多伦多市议会将进一步要求联邦政府禁制进口鱼翅、鲨鱼软骨及其他鲨鱼衍生产品到全加国出售,及加强保护加国水域鲨鱼数量。
翅附例一旦通过,市府会有措施配合附例,对公众教育不吃鱼翅的护鲨教育及推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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