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Rogers公司的客户收到通知,告知每项服务的月费将上涨一至四元,如果顾客想取消协议就需要支付违约费,令顾客感到很不舒服。渥太华的一位法律专家戴姆西斯(Anthony Daimsis)指出,Rogers公司此做法在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 Rogers强行加费令顾客不满 很多签署固定折扣合约的Rogers顾客最近都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他们收到Roger公司的通知书,说每项服务的月费将上涨一至四元不等,家庭电话、有线电视和上网等各项服务每年总增幅达到96元。签定长期合约的客户面临两难选择:要么接受新价格,要么要支付高额的合约取消费。 多伦多市民库克(Barry Cook)正是有这种“被欺骗”感觉的顾客之一。他曾被Rogers的折扣价所吸引,签了一年的合同,获得30%折扣,但是不久之后Rogers公司就来信说要涨价。 库克立刻打电话到Rogers投诉,但是对方告知一点协调的余地都没有。如果要取消合约,则需缴付180元的取消服务费。言下之意,还不如接受涨价。 一气之下,库克将自己的遭遇对媒体曝光,立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实,他绝不是唯一对Rogers的收费不满的顾客。在本地英文媒体的留言板上,很多人都有类似经历,并对Rogers等“垄断大公司”的“欺凌顾客”行径加以痛斥。 争议:擅自加费是否合法? 渥太华的一位法律专家戴姆西斯(Anthony Daimsis)在接受CBC采访时指出,Rogers这种擅自给签定定期合约的客户强加的一些收费项目,是“是挑战法律所容许的”,法律上称之为“不合情理条款”。 Rogers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辩解说,法律条款准许公司方更改某些对客户显得公平的合约条件。该公司也在合约中明确说明,他们相信这种做法也符合消费者保护法。 他们还表示,签定固定收费合约的客户获得在合约期限内价格不变的保障,但如果Rogers公司因某项服务支出升高而需要整体调涨价格时,签定固定收费合约的客户将会看到他们费用上涨。 戴姆西斯说,长期合约理应给顾客明朗性,知道要缴付多少钱。如果Rogers公司可以变更其收费,则定期合约提供的保障就被取消了。可问题是不满的顾客还不能离开,除非他们缴付昂贵的违约费。 戴姆西斯还称,不满的用户或可以考虑对Rogers的固定提出集体诉讼,这会让做为弱势一方的顾客取回些少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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