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党政府支持后座议员的法案﹐容许加人跨越省界买酒和携带回家。目前携带酒类超越省界是违法的﹐但有少数情况例外。
2011年10月3日卑诗省保守党国会议员奥尔巴斯(Dan Albas)﹐提出C-311号法案。离他家门45分钟车程有100间酿酒厂﹐所以这个问题对他的选区很重要。
法案会在《入口醉人酒类法》(Importation of Intoxicating Liquors Act)的豁免清单新增一项豁免﹐容许民众从一个省份﹐输入酒类到另一个省份作个人之用﹐只要遵守酒类进入省份的法律。
这条法例是禁酒年代设立的﹐税务部长谢伊(Gail Shea)周二宣布﹐政府支持法案。她说﹐目前的法例妨碍加拿大的酒业增长。例如某外省人往斯高沙省旅遊﹐不应携带一瓶酒回家﹐或订购更多酒。
奥尔巴斯说﹐修订法律﹐令联邦政府不再干预﹐由个别省份谘询业界和消费者﹐制订自己的法律。
目前小型酿酒厂难以卖酒给省的酒管局﹐因为它们生产数量不多﹐只能在自己的省内卖酒。奥尔巴斯指出﹐一间卑诗省酿酒厂和中国有很多生意来往﹐因为它不能卖酒给省外的加拿大人。奥尔巴斯说﹕“我认为大部分人会说﹐这有问题。”
法案周二辩论﹐但没有时间投票。法案可能在下次列入众议院议程时投票﹐可能是9月底或10月。奥尔巴斯说﹐周二晚上法案不能投票﹐他感到失望﹐并指摘新民主党拖延法案。
新民主党说﹐国会程序出现“沟通失误”﹐他们不是故意﹐用尽分配的时间发言。
目前的豁免只适用于酒类﹐不适用于啤酒。奥尔巴斯说﹐他希望业界和政府合作﹐令法律更切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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