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1个知名反堕胎者周五上诉失败﹐全国最高法院裁定﹐她在多伦多1间堕胎诊所外面抗议﹐纠察线距离诊所过近﹐应受刑事起诉。
法官以8比1票驳回吉本斯(Linda Dale Gibbons)的上诉﹐她辩称﹐控方控告她﹐不应援引《刑事法》﹐应按民事法下不守法庭判令条款﹐处理她的案件。吉本斯被控触犯《刑事法》第127条﹐她说﹐按照上述条款﹐她有豁免权﹐她的案件不应在刑事法庭审理﹐但法官不同意这个说法。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决意味着﹐如果检察官决定起诉的话﹐她就要上庭应讯。律师坎托(Daniel Cantor)说﹐他不知道检察官要不要检控吉本斯。他说﹕“吉本斯不守已有18年历史的临时法令﹐要受检控。这是滥用程序﹐她会在法庭抗争下去。”
63岁的吉本斯是反堕胎分子﹐近20年来﹐不断在堕胎诊所前拉纠察线抗议﹐断断续续坐牢9年。她去年12月再度被捕﹐理由是纠察线设得太近堕胎诊所。她被捕前两天﹐律师还在最高法庭争辩她的个案。
吉本斯的个案上溯1994年﹐安省法庭当年裁定﹐她和其他人在堕胎诊所前抗议﹐要远离堕胎诊所最少20米。禁制令下达前6年﹐最高等法院推翻加拿大堕胎法。禁制令前两年﹐有人在多伦多的摩根泰勒(Morgentaler)堕胎诊放置燃烧弹。63岁的吉本斯近20年来﹐不断在堕胎诊所前拉纠察线抗议。
2008年10月﹐吉本斯在禁区内设纠察线和树立告示牌﹐被控违反法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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