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裁定﹐加国反恐法没有违宪﹐法庭驳回3名男子的上诉﹐以创下先例的一致裁决﹐力挺《刑事法》(Criminal Code)中恐怖主义的定义。
法庭以7票对0票的一致裁决﹐驳回3名男子质疑法例违宪的上诉。其中包括恐怖分子卡瓦贾(Momin Khawaja)的个案。加拿大在9/11恐袭后通过反恐法案﹐卡瓦贾是依据该法检控的首名被告。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麦克拉克林( Beverley McLachlin)撰写裁决书。她指出﹐一名渥太华法官犯错﹐轻判卡瓦贾坐监10年半﹔其后安河上诉庭改判终身监禁﹐发出一个「清晰与明确的信息﹐恐怖主义应受谴责﹐任何人在加拿大从事恐怖活动﹐将付出沉重代价。」
法庭也支持另外两名男子的递解令﹐斯里斯坎达拉贾(Suresh Sriskandarajah)和纳达拉贾(Piratheepan Nadarajah)﹐现在可被递解美国受审。他们被控支持「泰米尔之虎」(Tamil Tigers)恐怖组织。
法庭断然拒绝3人提出的宪法挑战﹐驳斥他们的辩词。3人的辩词称新例太广泛﹑无害的活动被列为犯法﹑侵犯宪章保障的表达自由权。
这份裁决基本上意味着﹐2001年12月通过的反恐法﹐没有侵犯权利﹐无需修订。
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赞扬最高法院的裁定。他在一份声明中说﹕「通过维持这个量刑﹐法庭发出强烈信息﹐加拿大不宽待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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