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哈珀宣布,政府有意修改刑法,對未定刑的精神罪犯設定更為嚴厲的法規。
哈珀8日在本拿比表示,新的改動包括,法庭將有權利將無需負刑事責任的人(如精神病患者),列為「高危險的非刑責人士」,將其監禁三年,檢視精神狀況後再 決定是否適合重返社會。
哈珀指,新的改變是在司法系統的作用下,把受害人的權利列為優先,確保高危非刑責人士不再對受害人及社會造成傷害。
哈珀的這一宣布,緣於2008年,高貴林港一名男子蕭因邦(Allan Schoenborn),在卑省內陸馬里達(Merritt)殺害了他的三名年幼子女,卻因被裁定患有精神病而毋須負法律責任。此事給他的妻子克拉克 (Darcie Clarke)帶來嚴重傷害,也引起了外界對精神病犯罪問題的關注。
克拉克的家人表示:「我們的司法系統可以讓一名殺人犯獲得自由,受害人的母親卻對此無能為力。這反映了我們的司法系統的不公正,新立法就是來修正這個不公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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