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6-2 23:07| 查看: 322| 评论: 0
加拿大联邦视讯委员会(CRTC)今天宣布,加国手机消费者在签约2年后可以随时取消合约,而不需要支付罚款,新例适用于12月2日之后签约的用户。 CRTC同时宣布,各大电讯公司必须制定网络流量的收款上限,超出合约的部分每月最多收款50元;国际网络漫游每月收费不得超过100元,以避免消费者接到账单时(面对天文数字)的震惊。 除此之外,CRTC还规定,电讯公司必须在消费者购买手机90天后为他们解锁,如果消费者支付全费购买手机,应该马上解锁; 消费者在购买手机15天之内或者在规定的使用量之内,如果对服务不满意可以退还手机; 绑死的合约主要内容要更加简单,令消费者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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