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多伦多市北约克一间华人教会担任执事的家庭医生钟宝穗﹐被指在没有足够理由下﹐频密地为女病人进行下体检查﹐又未为赤裸接受检查的女病人提供覆蓋物。
去年经安省内外科医生会纪律聆讯委员会审理后至昨日﹐终于裁定钟宝穗未能维持专业标准﹐但是性猥亵(sexual abuse)的指控就不成立。
性猥亵不成立 择日量刑
委员会将另择日期进行量刑聆讯。
钟宝穗一名女病人于2010年1月向安省内外科医生会投诉﹐指她在15至19岁期间(即1986年至1991年)﹐经常不必要地为她检查乳房﹑直肠及骨盆。
此外﹐当她宽衣期间﹐钟不但没有避席﹐更未有将布帘拉上﹐还主动为病人解开胸围及脱下内裤﹔并任由她赤条条地躺在床上检查﹐没有提供覆蓋物﹔以及不恰当地触碰她的大腿内侧。
医生会遂展开调查﹐并先由另一名医生抽样覆检钟宝穗另外19名女病人的病历﹐并发现钟对其中3名女病人的诊断有可疑﹐认为钟宝穗在没有医疗需要下﹐向另外至少19名病人﹐多次进行胸部﹑下体及直肠检查。
纪律委员会认为﹐钟宝穗多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替女病人进行胸部﹑下体及直肠检查﹐并不专业。
然而﹐聆讯委员会接受钟宝穗的解释﹐认为他多次向女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只是基于他早期接受的医学训练﹐并没有性的含义。但委员会仍认为﹐钟对部分病人的检查﹐“过于殷勤”﹐“不专业”及与“执业标准相违背”。
至于钟宝穗解释﹐在病床上有覆蓋物﹐让病人主动使用﹐覆蓋身体。但医学会认为这做法并不足够﹐因为钟是有意或无意简化应有的诊症室程序﹐当病人没有提出抗议﹐便以为已完成责任﹐但确保遵守应有的医疗程序﹐是医生的责任。
对于钟宝穗是否在行医上不称职(incompetent)﹐纪律委员虽然批评钟多次不合理的检查病人身体﹐是出于旧式的医学概念﹐未能与时并进﹐但即使如此﹐这未足以证明钟的医学知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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