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法务部正在起草新的反卖淫法之际,美国前总统卡特向加拿大建议,将打击的矛头对准皮条客和嫖客。 卡特16日致函加拿大国会成员,鼓励加拿大在修改反卖淫法时采用以「罚嫖不罚娼」为主要内容的北欧模式。 所谓的北欧模式是以瑞典的反卖淫法为典型,瑞典的卖淫法严厉打击皮条客和嫖客,对于性工作者则采取主动辅导的策略,希望改变她们的营生方式,以最终达成解决卖淫问题的目标。 由保守党籍国会议员史密斯公布的卡特信函说,暴力是卖淫的固有本质,特别是深陷这项行业的妇女和少女最易遭到暴力侵犯,因此需要保护她们。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裁决,现行反卖淫法中的禁止开设妓院等条款违宪,给予联邦政府和国会一年的时间按照宪法原则修改相关法律。联邦法务部长马逵今年2月表示,法务部已开始起草新的反卖淫法,并打算咨询警方与各省政府。 根据现行的法律,卖淫本身并不违法,但与之相关的行为,如在公共场所与潜在嫖客谈交易、充当淫媒和开设妓院,几乎全部触犯刑法。由九位大法官一致作出的裁决否决了现行刑法中与卖淫有关的三项禁令:禁止在自己家卖淫,以卖淫为目的交流,依靠卖淫生活。作成这一裁决的法理依据为,这样的禁令违反保护人的生命、自由和安全的宪法原则。 马逵说,联邦政府正设法既能打击与卖淫有关的罪行,又能保护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联邦法务部即将为此公布公众咨询报告。 法务部之前公布的一份讨论报告,列举了三类其他国家采用的做法: ●卖淫非罪化或者合法化,采用的国家有德国、荷兰、澳洲、纽西兰。 ●禁止一切卖淫和嫖妓行为,美国采用这种最为严厉的法律,只有内华达州除外。 ●还有就是北欧模式,充当淫媒和嫖客违法,从事性工作不属触法,但政府会向性工作者提供辅导服务,采用的国家有瑞典、挪威和冰岛。 这份讨论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向成年人购买性服务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出售性服务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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