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IRB)裁判官泰斯莱(Marc Tessler)今天(22日)宣布,有关是否取消高山一家移民资格的聆讯将于3月6日举行。这位裁判官同时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已被拘留一周的高山。
今天对高山的拘留聆讯是20日聆讯的继续,仍在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移民暨难民部局办公楼举行。高山本人身着橙色囚衣和红色囚裤出庭,通过中文翻译听取裁决官泰斯莱的裁决阐述,并在裁决书上签字。加移民部代表哈奇(Alannah Hatch)和高山的代表顾问任立三出席今天的聆讯。
泰斯莱说,根据加移民当局提供的资料显示,高山2004年10月1日登陆加拿大成为加永久居民,过后又回到中国;2004年12月30日再次入境并一直居住在温哥华。2007年2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联同皇家骑警罪案防治组以高山在移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为由将其拘捕。
高山的代表顾问任立三日前表示,高山共从事过三份工作,包括中国银行、以及其他两个分別在汽车及木材公司的工作。当初在移民申请表上,高山只填写了两份工作,没有填写在中国银行的工作,只是漏填、而不是失实。
任立三表示,要是因资料填写不实,而遭移民部驱逐出境,必须要该项不实的资料,影响到是否许可移民的决定;高山是在2004年12月底抵达加国,而中国对高山提出指控是在2005年1月24日,显见高山在申请移民时,中国银行案根本还没爆发,其填写中银工作与否,並不影响其移民申请案结果。
泰斯莱说,加移民当局提供的资料包括高山在中国涉及的诈骗行为、中国签发的通缉令和加拿大皇家骑警调查证词。其中,皇家骑警证词认为,高山从1991年开始即在中国银行工作,离开中国前是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主任。中国有关部门指控高山伪造银行章,与人串谋诈骗企业公款,涉及款项超过一亿加元。但皇家骑警至今未找到这些款项的下落,高山本人的名字也没有在加拿大的任何银行帐号或其它公共事业账单上登记过。
泰斯莱还引述皇家骑警的证词说,高山一家曾先后三次在温哥华购置房产物业,现居住在大温地区北温哥华市的一个价值31.9万加元的公寓内。高山至今没工作,只在社区学院进修英语,其太太在北温一家儿童中心任职,年薪3.3万加元。高山平时保持低调,没有过分的生活支出。
泰斯莱在阐述相关事实后作出裁决,决定有条件释放高山。这些条件包括,以房产抵押30万加元作为经济担保、现居住地不能随便改动、每周二需到移民部办公楼报到一次、释放前要交出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
另据悉,高山一家移民加拿大的主申请人是其老婆李雪(Li Xue),她从2002年开始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加拿大。16日,她和女儿与高山一起被加移民当局拘留,但19日即被有条件释放。舆论分析说,3月6日对高山一家移民资格的聆讯将是高山最终会否被遣返回中国受审的重要一环。
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Melissa Anderson)表示,3月6日上午还会进行另外一次聆讯,决定是否取消高山一家的移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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