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政协常务委员去年申请投资移民加国遭到拒绝,他在接受面谈时,声明不曾加入任何组织,但移民官当场拿出中国政府网站刊登的“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指申请人是政协常务委员会成员,他才不得不认。移民官最后以申请中造假为由,拒绝其投资移民申请;申请人不服上诉至联邦法 院,但仍然失败。 崔海林(译音,HAILIN CUI)2011年1月提出投资移民申请,等了两年,在去年1月21日在香港移民部办公室,接受移民官的面谈。 在面谈时,移民官花了不少时间,问他是否曾在政府部门任职,以及是否曾经加入任何组织,包括政治组织或政党,或社会组织例如宗教组织等。移民官以崔 海林未诚实答复问题,且答复前后矛盾,当天即作出拒签决定。 崔在被拒后,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崔的律师认为移民官误解申请人所提证据,因此未作出公正决定。崔指移民官误指他是“共产党常务委员会” (Communist Party Standing Committee),但他却从未加入共产党。
《移民法》并未禁止中国政协成员或者是中国官员申请移民。 崔海林强调,他虽然是政协常务委员会的成员,但并不属于中国共产党,政协组织亦不是中国政府的一部分,政协本质上是一个咨询性质的会议组织,成员背 景来自不同政治及非政治组织,包括神职人员。 崔海林指移民官当时问他是否曾加入任何组织,他认为政协并非政治组织,也非中国政府的一部分,所以他回答“没加入”。移民官再三确定他是否未加入, 他则声明“是的,我确定”。 不过,移民官拿出事先已准备好的中国政府网站资料,显示崔海林不仅是政协委员,还是政协常务委员。崔海林后来承认,指他是在6年前成为政协委员,在 申请时,他还不是政协常务委员,一直到申请提出的3个多月后,他才成为政协常务委员。 联邦法院法官诺埃尔(Simon Noel)的判决指出,移民官虽然围绕“申请人是否加入共产党”提了多个问题,但移民官在拒签理由上,并未总结出“申请人是共产党员”。 另外,法官确实也发现,移民官将“政协常务委员会”误写成“共产党常务委员会”,法官相信移民官只是填写时有误,并不影响整体决定的公平性。 法官说,申请人被问到是否曾加入任何组织,申请人选择不诚实,事后欲辩称“政协并非政治组织”。 法官诺埃尔在7月7日作出判决,驳回有关申请。 加不禁中国官员申请移民 移民顾问任立三指出,《移民法》并未禁止中国政协成员或者是中国 官员申请移民,但申请人需要诚实交代,对申请表格上的所有问题,不能有所隐瞒,至于一些部长级、副部长层级官员、中国政府驻外外交官等,移民部会要求加拿 大边境服务局(CBSA)联合加拿大情报局(CSIS)对其身分背景进行保安调查,所以申请时间将较长。 任立三表示,CSIS招募了不少懂中文的资料分析人员,欲查核申请人是否加入政党,或者任职中国政府部门,易如反掌,但他知道,仍是有很多申请人在 填写申请表时,故意不提与中国政府的关联,其做法非常不明智。 任立三注意到,很多申请人曾加入共产党,但却故意隐瞒,也很容易被移民官发现。 他表示,移民官对中国政治及社会的认知,已经与从前不同,尤其在互联网帮助下,随时可上网查询政府官员名单,以及查询申请人曾参加那些组织,而移民 部或CSIS聘请不少懂中文,会说中文的人员。 基本上,要在申请时隐瞒这些与背景或工作有关的资料,已较为困难,被查到造假的机会很高。 他提醒,加拿大并不禁止中国官员或共产党员移民,移民官在乎的是他们有无在申请时造假,而不是他们是否参与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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