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電訊管理局(CRTC)31日宣布,禁止大型電訊公司透過排他性的條款迫使小型競爭對手使用更昂貴網路,以此使大公司在市場競爭中擁有不公平的優勢,而且那些不當費用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去年12月,CRTC便開始調查本國某些大型電訊公司,是否他們向小型電訊公司收取、或者打算收取的漫遊費(Roaming rate),比他們向美國無線通訊公司索取的高很多。CRTC31日表示,有必要阻止大型電訊公司以這種方式取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而新頒布的禁令有助於促進無線電訊市場的競爭性。
當基礎設施單薄的小型電訊公司的手機用戶離開該公司的網路涵蓋範圍時,便要依賴大型電訊公司的網路,這便形成了「漫遊」,小型電訊公司因此需要為其客戶向大型電訊公司支付漫遊費用。一些小型電訊公司長期抱怨,羅渣士(Rogers)等大型電話公司徵收過高的漫遊費。在收到一個消費者保護團體的投訴後,CRTC去年12月就此事以展開民意諮詢方式予以調查,並要求加拿大三大電訊公司提供他們與本國及美國無線通訊公司的漫遊收費標準。
CRTC現在說,該機構發現羅渣士透過與小型電訊公司簽訂歧視性的「合作協議」占據顯然不公平的競爭優勢。CRTC指出,羅渣士與小型電訊公司簽訂所謂的「合作協議」時,強加的漫遊合約不准小型電訊公司使用其他公司的網路,而且羅渣士向小型電訊公司收取的漫遊費比其他公司索取的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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