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内年过40岁的妇女如想生育,不仅要和生理时钟争分夺秒,也需抢过政府设立的时限。魁省省府拟立法,禁止42岁以上的女性接受人工受孕手术(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医生违反规定可被罚款5万元。 按照20号法案,42岁以上的妇女不允许接受人工受孕,即便她们使用自己早前冷冻存储的卵子,或其他年轻捐赠者的卵子。 省府早前数周宣布,它要急剧缩减公费资助的辅助生育服务。新例规定,只有因医学治疗原因譬如化疗导致的不孕,始有资格接受免费体外受精手术。 为何人工受孕设定年龄上限,即时仍不清楚,但政府看似试图节省医疗成本,阻止高龄女子妊娠,因为风险明显偏高。 与20岁至30岁出头相比,逾40岁的女性「妊娠毒血症」(pre-eclampsia)风险更高,那是一种出现在妊娠期间的高血压症。另外,高龄产妇剖腹生产的机率也比较高。 但新例一经提出已经引来批评。 安省密西沙加市(Mississauga)助孕专家吉斯勒医生(Dr. Matt Gysler)同意,年纪偏大的女子,更容易出现妊娠并发症。但他指出,平均来说,高龄产妇增加的医疗开支并不多,逾40岁女性接受人工受孕的人数也很少。 吉斯勒说,他认为年龄上限的决定,应该从专业标准而来,而非政府指示。 他也说,许多40岁以上的女性,会使用捐赠的卵子实现生儿育女的梦想,「那根本不应被政府法令所限。」 医生违规可罚5万元 有些团体如「加拿大不孕症觉醒协会」(Infertility Awareness Association of Canada)警告,20号法案将带动「医疗旅游」,促使魁北克妇女前往别省人工助孕诊所,在那里受孕之后,返回魁北克生育。法案明显考虑到这一可能,其中规定,医生为年逾42岁的妇女进行人工受孕,或仅是将妇女转介到外省辅助生育诊所,都会被罚款最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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