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司法厅的统计数据表明:尽管存在“过度超速”的放大效应,但由于雷达探测器的非法使用,因超速行驶而被抓获的鲁莽机动车司机却越来越少。 那些爱飙车的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弄到一个速度仪探测器,然后把它以巧妙、隐蔽的方法,安装到自己的车辆上,之后就跟警察的测速仪玩起“躲猫猫”的游戏。 尽管《魁省道路安全法》明令禁止人们驾驶内部装有“用来探测速度仪的装置”的机动车辆,但在2012至2013和2013至2014年间,魁省警方还是在省内分别截获了475和355名违规驾驶人员。 退休警察Alain Gelly介绍说,手法高明的违规者通常比一般人细心,他们总是有策略地、小心谨慎地跟警察斗智斗勇。Alain Gelly还强调说,那些鲁莽、超速行驶的人,常常拥有性能良好的车辆,经常在路上跑,所以跟其他人相比,他们属于高危驾驶人员,是警察的重点监视对象。 因为雷达探测器(又被称为“速度仪探测器”)在魁省属非法,但在美国一些州却属合法,因此那些希望弄到一个雷达探测器的司机,便把目光转向了美国。家住魁北克市的Xavier(化名)就是这些司机中的一员,他拥有雷达探测器已达7年。 Xavier以前有一辆跑车,没事的时候就喜欢飙飙车。有一次他因为超速行驶得到警察一张500加元的大罚单,此后他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雷达探测器。他认为与其再次缴付500加元的罚款,还不如用500加元买一个性能卓越的雷达探测器。Xavier觉得自己的行为无可厚非。 据魁省安全厅发言人Audrey-Anne Bilodeau说,像Xavier这样非法使用雷达探测器的司机,一旦被警察查获,将面临包括各种费用在内的654加元的大罚单。 Audrey-Anne Bilodeau认为在每个警察岗位,都应该配备至少一台检测速度仪探测器的仪器,以利执法,因为她曾不止一次地看到过一些人将速度仪探测器隐蔽地嵌入车辆的皮座椅中。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会叫拖车把车辆拖走,然后安排机械师进行检查,取出违规使用的仪器,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车主承担。 警方查获的非法使用速度仪探测器案件数据统计: 2010至2011年:537起,累计罚款341106元 2011至2012年:522起,累计罚款335076加元 2012至2013年:475起,累计罚款303369加元 2013至2014年:355起,累计罚款231153加元 数据来源:魁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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