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球追讨贪官赃款的行动获得一场重大胜利!卑诗最高法院判令中国银行开平分行前行长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需要还给中国银行6.72亿加元(折约34.07亿人民币),而许超凡的母亲谭文晶(Tan Wen Jing,译音)则需要还给中国银行超过250万加元(折约1267.5万人民币)。判决指出,邝婉芳虽未直接参与诈骗或洗黑钱,但在知情下协助丈夫及开平案的主犯们掩饰诈骗行为,协助分散赃款。 该宗贪污案被传媒形容为中共建国之来最大的银行监守自盗案,涉及中国银行开平分行三任行长,包括许超凡、许国俊及余振东,他们在1992至2001年间以不法手段盗走钜款,当时中国一度计算被侵吞的赃款高达4.82亿美元(时值近40亿元人民币)。有报道指许超凡或其妻子在卑诗省拥有房产。 卑诗最高法院昨日在网上公布中银向许妻邝婉芳及许母谭文晶的民事讼诉案判词,指中银在2001年10月向法院成功申请冻结邝婉芳的资产。在2002年,中银亦对谭文晶提讼,并成功申请冻结谭在卑诗省的财产。判词说,一直以来,邝婉芳及谭文晶并未申请取消被冻结的资产。 判决说,在2008年,许超凡和邝婉芳被美国内华达州以洗黑钱、串谋及诈骗罪遭到起诉,并被判有罪,许超凡目仍在前美国狱中服刑,邝婉芳其后获释,中国银行即对邝、谭两人提出追讨赃款的民事诉讼。 卑诗高院法官Ronald Skolrood在判词中指出,该案采纳了香港和美国法院的审判文件,同时也采纳口头证供,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邝曾直接参与该诈骗案。但对于邝在知情下,仍协助包括其丈夫的诈骗案主犯们掩饰案情,并协助分散赃款及洗钱,这是没有疑问的。 法官补充说,谭文晶也协助了违反诚信行为(breach of trust),谭曾说从未检视其名下银行帐户进出的大笔金钱究竟来源如何。 中国银行代表律师之一克拉克(Ross Clark)指出,判决的基础是建立在于「知情协助」(Knowing assistance)的法律原则上。他表示,就算妻子没参予诈骗,没实际组织洗黑钱行动,但她仍是参与了整个案件中帮助许诈骗银行的「成功事业」(successful enterprise)。 克拉克说,他无法评论中国银行希望能取回多少钱,但将尽力取回这些钱。 卑诗省最高法院在2014年11月至12月的审判期间,曾传唤一名核数员作供,该核数员曾被聘为诈骗案的调查员。 核数员廖海(译音,Liao Hai)作证时指出,中国银行是在2001年因安装可监控所有分行外国货币交易的电脑网络时,才揭发这起诈骗案。 他说,在未装监视交易的电脑网络前,由各分行自行向总公司报告这些外币交易,这限制了银行查核交易是否诚实的能力。 法官采纳美国内华达州的判决,该判决指出,3名开平中国银行的前行长主要从事炒汇的投机买卖、或是不在银行会计系统纪录的违规借款,或者是在银行借款案上造假,即使银行有纪录,但钱却是流向一间设在香港的公司,再转移至海外。 判词指出﹕邝婉芳需还给中国银行670,015,201元,谭文晶亦需归还中国银行两笔金额,一笔是2,214,616元,另一笔为35万元,即合共逾250万元。 法官并下令,目前在邝、谭两人名下被冻结的任何银行资金,将在30天之内付给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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