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上任的自由党联邦政府司法部长乔迪·威尔森-雷布尔德(Jody Wilson-Raybould)星期四表示,新政府已经决定从法院撤销上届政府就穆斯林头巾裁决提交的上诉,很快就会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威尔逊-雷布尔德说:“我们仍在继续评估可能的选择,将在今后几天或下个星期做出决定”。 穆斯林妇女能不能戴头巾参加公民入籍仪式在大选期间一度成为热门话题。鉴于联邦上诉法院在裁决中允许妇女戴面纱或头巾参加公民宣誓仪式,保守党政府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保守党前领导人斯蒂芬·哈珀还表示,他的政府还考虑也禁止公务员戴着面纱上班。 保守党的上诉是由公民及移民部部长克里斯·亚历山大在2015年9月21日提出的。但大多数人当时都认为,最高法院可能会驳回这个上诉,因为上诉法院在此案的裁决时,所有法官都一致同意先前联邦法院法官基思·博斯韦尔的(Keith Boswell)裁定。该裁定认为禁止穆斯林妇女戴面纱是违背了公民法的基本精神。 © CBC 这一案件的开始是祖内拉·伊斯哈格(Zunera Ishaq)提出的诉讼。她今年29岁,来自巴基斯坦,是一名虔诚的逊尼派穆斯林,2008年移民来到安大略省与丈夫团聚。她受过大学教育,父亲是一名大学经济学教授。 虽然 家人也曾告诉她,在加拿大不一定还坚持戴面纱。 但祖内拉还是觉得带着面纱比较习惯。两年前,伊斯哈格参加公民考试笔试的时候,曾经同意在考官面前摘掉面纱。但她不愿意在宣誓入籍的仪式上,在公众面前摘掉面纱。 2015年2月6日,联邦法院法官博斯韦尔对此案作出了裁决。他认为,联邦政府在2011年提出禁止穆斯林妇女在参加公民考试和宣誓入籍时配戴面纱,是违反了公民法的相关条文。因为公民法中规定,公民法官必须考虑最大可能的宗教自由。博斯韦尔问怎么做才能符合这样的定义,“如果某项政策要求参加考试和入籍仪式的人放弃其宗教的基本原则”,还能算是最大可能地考虑宗教自由吗? © CBC 至于伊斯哈格,她则在10月9日带着面纱宣誓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她在安大略省密西沙加的政府大楼内出席了一个小规模的入籍仪式。在跟随公民法官宣读誓词后,她留着眼泪对公民法官说,非常感谢您今天在这里让我感到荣耀。 她在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电视节目主持人采访时回答了一系列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包括她为什么觉得带着面纱很重要。她说:“ 我只觉得这是我对自己宗教信仰的一种责任,在所有的公共场合都应戴着面纱,公民入籍仪式也是一种公共场合,按照我的宗教信仰,也应该戴上面纱。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伊斯哈格还说,经过这件事后,我更加确认了对加拿大司法系统的信任。也更多地感受到已有的对加拿大的热爱,我在宣誓的过程中已经觉得,这就是我要保持忠诚的国家。 现在, 新的司法部长已宣布要撤销上届政府的上诉,这场有关穆斯林妇女面纱的风波就要结束了。但由它所带来的争论却引发加拿大人更多的思考。 加拿大广播公司政治评论员尼尔·麦克唐纳在一篇评论中说,穆斯林妇女戴面纱的习惯与犹太教信徒头顶戴个小黑帽, 两鬓垂下发卷等宗教习俗没有什么两样。 尽管在加拿大的民意测验显示,有超过80%的加拿大人支持政府要求穆斯林妇女在宣誓入籍时摘去面纱,这个比例在魁北克甚至达到93%。 但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先, 上诉法院随后,都裁决穆斯林妇女有权选择在入籍仪式时是否戴面纱。法官们的裁决当然是基于法律, 同时也认为这是涉及到个人权利的基本问题。在这样的问题上,多数人的意见并不能取代个人权利,也不代表民主。 虽然包括加拿大总理在内的很多加拿大人都认为,穆斯林妇女带面纱是基于一种歧视妇女的文化, 但当政府介入这样的事务时,它就变成了个人权利问题,那就只能听从法院的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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